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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煙臺疏浚物和青島沙子口南疏浚物臨時性海洋傾倒區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為滿足相關海域的傾倒需求,自即日起設立以下臨時性海洋傾倒區。
一、煙臺疏浚物臨時性海洋傾倒區
121°06′0.3〃E、38°03′33.0〃N;121°07′23.0〃E、38°03′33.0〃N;121°07′23.0〃E、38°02′41.4〃N;121°06′0.3〃E、38°02′41.4〃N四點連線海域,面積3.2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三年總控制傾倒量不超過500萬立方米。
二、青島沙子口南疏浚物臨時性海洋傾倒區
120°30′00〃E、36°02′06〃N;120°30′45〃E、36°02′06〃N;120°30′45〃E、36°01′34〃N;120°30′00〃E、36°01′34〃N四點連線海域,面積1.1平方公里,用於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三年總控制傾倒量不超過130萬立方米。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9年2月13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2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