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2020年全國可繼續使用傾倒區和暫停使用傾倒區名錄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生態環境部于2019年底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對全國傾倒區水深條件、環境品質進行了跟蹤監測和分析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丹東疏浚物海洋傾倒區等74個傾倒區水深條件和環境品質滿足傾倒要求,2020年可繼續使用(見附件1),黃茅島海洋傾倒區因水深原因,2020年暫停使用(見附件2),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施行。
生態環境部將繼續組織開展傾倒區選劃和跟蹤監測工作,及時公佈傾倒區相關管理資訊,嚴格傾倒區和海洋傾廢活動監管,積極服務保障沿海港口航道建設運作,協同推進沿海地區海洋經濟高品質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全國可繼續使用傾倒區名錄
2.2020年全國暫停使用傾倒區名錄
生態環境部
2020年3月6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3月9日印發
附件2
2020年全國暫停使用傾倒區名錄
黃茅島海洋傾倒區
113°38′30〃E、21°58′00〃N;113°38′30〃E、22°01′00〃N;113°40′30〃E、22°01′00〃N;113°40′30〃E、21°58′00〃N四點所圍成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