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工作,我部制定了《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現予公佈。本指南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月4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月5日印發
解讀: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有關問題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