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通知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環發〔2004〕138號)有關規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向我部報送了《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重點實驗室建設總結報告》。2018年6月,我部對依託你單位建設的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進行了驗收。
我部認為,實驗室完成了《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確定的建設任務。建設期內,針對我國重點區域與城市群大氣污染存在的問題與管理決策需求,重點開展了區域空氣品質監測技術研發與整合應用示範、大氣超級站監測技術整合與應用示範、網路化品質管理技術研發與應用示範、區域空氣品質綜合評估與資訊發佈技術等4個方向的研究,研發的區域空氣品質監測聯網與實況發佈技術和區域空氣品質達標管理關鍵支撐技術等重要技術成果,推動了我國《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的順利實施,支撐了珠三角地區空氣品質率先穩定達標,有利於粵港澳環保合作的深入開展。實驗室軟硬體設施進一步完善,科研能力得到提升。培養了多名技術骨幹,形成了結構合理、穩定高效的科研團隊。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實驗室管理制度及“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作機制。
經研究,我部同意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請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建設,圍繞國家環境保護重點任務,集聚人才,加強合作,注重科學研究與環境管理的結合,更好地為我國大氣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撐。
附件: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託單位
生態環境部
2018年9月5日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各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
附件
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託單位
重點實驗室名稱 |
實驗室主任 |
依 托 單 位 |
國家環境保護區域空氣品質監測 重點實驗室 |
陳春貽 |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