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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的通知
環辦生態〔2019〕49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制定了《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技術規程》。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本技術規程,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省份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等15省(區、市)依據國務院認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評估結果,開展勘界定標;其他省份請在國務院批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後,啟動勘界定標。按照《若干意見》要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應于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徐延達、彭慧芳
電話:(010)66556337、66556308
聯繫人: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康君錄
電話:(010)66558570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