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揚安徽、福建、廣西等3省(區)環保部門查辦跨省非法轉移傾倒廢物污染環境案件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2018年以來,安徽、福建、廣西等3省(區)環境保護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指導有關環保部門依法查辦安徽蕪湖跨省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福建浦城“3·9”跨省傾倒有毒物質污染環境案、廣西藤縣“3·16” 跨省傾倒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等污染環境犯罪案件,高效運用“兩法銜接”機制,通過刑事打擊手段,切實強化刑責治污的懲戒和警示作用。
3省(區)環境保護部門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充分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精神,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通力合作,監察執法、環境監測、固體廢物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密切配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擔當意識,攻堅克難,勇查大案要案,為全國環境執法工作樹立了標桿和榜樣,典型做法主要有:
一、高度重視、迅速響應。案發地環保部門對涉及危險廢物、固體廢物的投訴舉報和環境違法線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監察執法、環境監測、固體廢物管理、應急管理人員趕赴現場核實,開展初步調查,協調公安機關查扣涉案車輛,收集固定關鍵證據。及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案件情況,省、市環保部門高度重視,迅速派員現場指導案件辦理。
二、部門聯動、省際配合。及時啟動與公安機關聯動機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要求,及時移送案件。聯合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深挖犯罪鏈條。提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證據收集以及法律適用等焦點問題進行會商。案發地和廢物來源地環保部門積極對接,做好線索摸排和調查取證工作。
三、發揮專長、提供支撐。充分發揮環保部門專業優勢,組織開展涉案危險廢物鑒定,對滲濾液和周邊水體、土壤等進行採樣監測和數據分析,及時出具鑒定意見,開展溯源調查,為案件偵辦、審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四、妥善處置、確保安全。對涉案的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採取覆蓋防雨布、開挖導流溝等應急處置措施,管控環境風險。在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結束後,對涉案危險廢物、固體廢物和受污染土壤、水體規範轉運處置,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及修復工作,持續開展環境監測,確保環境安全。
五、加強宣傳、營造聲勢。及時公開案件辦理情況,回應公眾關切,強化輿論引導。鼓勵公眾舉報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線索,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營造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良好氛圍。
經我部研究,決定對安徽省環境保護廳、蕪湖市環境保護局;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南平市環境保護局、浦城縣環境保護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梧州市環境保護局、藤縣環境保護局予以通報表揚。希望受到表揚的單位發揚成績,再接再厲,開拓創新,再創佳績。各省(區、市)環保部門要以先進為榜樣,不斷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做出積極貢獻。
附件:案件基本情況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0日
抄送: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附件
案件基本情況
一、安徽蕪湖跨省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8年1月11日上午,安徽省蕪湖市環保部門接到群眾舉報,蕪湖大橋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安街道陰山礦坑被非法傾倒大量工業固體廢物。蕪湖市環保部門立即聯合當地公安、城管、街道辦趕赴現場勘察,對固體廢物傾倒現場實施證據固定和快速取樣監測,初步判定為含有有害物質的工業固體廢物。環保部門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與公安機關聯合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全力偵辦,並及時啟動傾倒固體廢物的生態環境損壞評估和無害化處置工作。
案發後,安徽省環保廳派員赴現場督導蕪湖市妥善處置涉案固體廢物,指導案件辦理工作。蕪湖市環保部門以現場傾倒固體廢物成分分析為突破口,開展溯源調查,公安機關對現金流和物流兩條線索開展偵查,初步鎖定犯罪嫌疑人。2月1日,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並順藤摸瓜查扣兩輛正在向蕪湖運輸固體廢物的貨車。2月4日,蕪湖市公安機關、環保部門派出兩個工作組分赴浙江杭州和嘉興,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為確保證據鏈完整,蕪湖市環保部門于3月29日和5月22日兩次赴浙江杭州、平湖等地採樣監測,通過與傾倒現場固體廢物監測結果進行比對分析,獲取大量犯罪證據。
經查,2017年8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曹某夥同胡某某等人將浙江嘉興某垃圾打包站和杭州某企業的固體廢物,通過公路非法運輸到蕪湖傾倒,總量達5000余噸。目前,蕪湖市公安機關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14人,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福建浦城“3-9”跨省傾倒有毒物質污染環境案
2018年3月9日晚,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環境監察大隊聯合榮華山産業組團環保分局,對浦溪流域開展夜間巡查,在成傑高分子有限公司門口發現有兩輛貨車正在傾倒不明廢渣,散發刺激性氣味。執法人員當即上前盤查,貨車駕駛員拒不配合調查,執法人員立即將情況上報浦城縣環保局。
接到報告後,浦城縣環保局迅速啟動污染監察預警響應機制,立即增派執法人員和監測人員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取證,對傾倒的固體廢物及滲濾液進行採樣監測,並進一步查實車輛和廢渣均來源於浙江省衢州市。
經浦城縣環境監測站檢測,所傾倒固體廢物滲濾液銅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標準1124倍,鎘超標25.2倍。經現場勘察,兩車裝載總量為142.5噸,已傾倒約70噸。3月13日,浦城縣環保局依法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福建省環保部門和公安、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件響應機制,派員前往浦城縣指導案件辦理。經環保部門、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多次前往衢州等地調查取證,最終鎖定涉案固體廢物來自浙江一硫酸廠,廢渣為生産過程中産生的酸泥與電石渣的混合物。
在後續的調查中,調查組又陸續在浦城縣河濱街道、仙陽鎮、蓮塘鎮發現3處工業固體廢物傾倒點,傾倒總量約4820噸。經鑒定,其中131.7噸為具有毒性的危險廢物,4667.6噸為含重金屬污染物。公安機關共抓獲9名犯罪嫌疑人,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廣西藤縣“3.16”跨省傾倒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案
2018年3月16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環保局接到塘步鎮中和陶瓷産業園管理委員會報告,稱群眾反映有可疑車輛在陶瓷産業園傾倒固體廢物。藤縣環保局立即派員赴現場調查。經勘查,現場傾倒有大量不明固體廢物,藤縣環保部門進行了現場採樣,並會同交警部門查扣一輛載有固體廢物的可疑車輛。
案件發生後,自治區環保廳會同梧州市、藤縣有關部門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應對處置工作。自治區環保廳組織監察執法和重金屬污染防治、固體廢物管理、環境監測、環境應急等部門骨幹力量迅速趕赴現場,指導當地開展調查處置工作。梧州市環保局按部門聯動機制,第一時間將案情向市公安和檢察院通報,並協調指導開展相關工作。同時,抽調行政區域內縣(市)監察執法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取證。通過詢問貨車司機,從交通運輸部門調閱車載GPS運作軌跡,結合衛星地圖,迅速查明涉事車輛行蹤以及涉事單位,並固定證據。梧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傾倒現場和暫扣車輛上的不明固體廢物進行了補充採樣分析,並對傾倒現場周邊水塘、地下水取樣監測。在環保部門的指導下,産業園管理委員會對涉案的危險廢物進行封存,並開挖導流溝、覆蓋防雨布,防止因降雨造成二次污染。
3月22日,藤縣環保局向公安局依法移送案件。3月23日,藤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3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藤縣三級環保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赴廣東省江門市某企業現場調查取證,通過查閱核實環評資料、原輔材料臺賬、車輛進出監控視頻等,進一步證實傾倒于藤縣中和陶瓷産業園的固體廢物係該企業凈化除雜工序産生的壓濾渣。在掌握了確鑿證據後,廣西、廣東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歷時兩個多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將該案所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共查明傾倒廢物數量14車,合計793.51噸。2018年4月,包括污染土壤在內的1669.3噸危險廢物已由涉案企業全部運回廣東處理。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