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轉發《污染防治攻堅戰督查抽調人員廉潔督查十項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開展重點區域強化監督檢查,是督促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污染防治責任的有力措施,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保障。各地選派業務骨幹,對異地執法活動給予大力支援,推動重點地區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生態環境部黨組在緊抓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把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貫穿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過程,堅決打造一支風清氣正、能力過硬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為確保強化監督工作順利開展,專門制定了強化監督工作紀律規定,三令五申必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強化監督工作紀律。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黨組為確保全省環保系統派出人員廉潔監督檢查,率先謀劃,聯合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紀檢監察組,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堅戰督查抽調人員廉潔督查十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從明確主體責任、建立監督制度、加強人員教育、嚴格遵紀履職等方面規定了派出人員廉政管理細化措施,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現將《實施細則》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借鑒和參考。選派信念堅定、作風正派、自律性強的業務骨幹參加異地執法活動,並加強行前教育。
附件:中共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黨組 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紀檢監察組關於印發《污染防治攻堅戰督查抽調人員廉潔督查十項實施細則》的通知(浙環黨組〔2018〕38號)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