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迴圈設施安全許可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核設施安全許可的管理,促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部組織編制了《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迴圈設施安全許可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見附件1和2),並曾于2018年7月徵求意見。我部根據各單位反饋意見對《規定》進行了修改,現再次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單位名單見附件3)。請研究提出書面意見,于2019年2月28日前反饋我部。
《規定》內容可在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徵集”欄目檢索查閱。
聯繫人:核電安全監管司 楊喆
電話:(010)66556859
傳真:(010)66556362
郵箱:yang.z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遞區號:100035
附件:1.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迴圈設施安全許可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
2.《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迴圈設施安全許可程式規定(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3.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5日
附件3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1.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綜合司
3.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4.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5.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6.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
7.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
8.中國科學院辦公廳
9.清華大學
10.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11.北京核安全審評中心
12.蘇州核安全中心
13.生態環境部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部內徵求法規與標準司、核設施安全監管司、輻射源安全監管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