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培訓研討班的通知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吉林省遼源市、延邊州、白城市、通化市,黑龍江省鶴崗市、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綏化市,山東省棗莊市、濱州市,河南省週口市,湖北省咸寧市、黃岡市、孝感市,廣東省湛江市、汕尾市、梅州市,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銅仁市、六盤水市,陜西省延安市、寶雞市、咸陽市,甘肅省白銀市、平涼市、酒泉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
為幫助解決部分地市級城市生態環境政務新媒體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補短板、防風險,提升生態環境系統政務新媒體工作水準,不斷增強運用新媒體進行輿論引導的能力,根據我部年度培訓計劃,擬於2019年8月27日至30日在山東省濟南市舉辦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培訓研討班。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19年8月27日至30日(8月27日9點至18點報到)
二、地點
國家檢察官培訓學院山東分院(山東省濟南市歷山路108號)
三、培訓內容
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傳達生態環境部黨組和部領導對新媒體工作和網路輿論引導工作的重視和要求,講解生態環境系統政務新媒體工作形勢、政策、任務和方法,訓練新媒體平臺實操技能等。教學模組包括:
模組1:形勢政策與議題設置;
模組2:微網志微信賬號運維;
模組3:網路輿論引導實務;
模組4:作業講評。
四、培訓對象
(一)生態環境部門政務新媒體編輯: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吉林省遼源市、延邊州、白城市、通化市,黑龍江省鶴崗市、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綏化市,山東省棗莊市、濱州市,河南省週口市,湖北省咸寧市、黃岡市、孝感市,廣東省湛江市、汕尾市、梅州市,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銅仁市、六盤水市,陜西省延安市、寶雞市、咸陽市,甘肅省白銀市、平涼市、酒泉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石嘴山市生態環境部門政務新媒體編輯各1人;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政務新媒體編輯各2人。
(二)部分省份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或宣教中心主任):山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宣教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各1人。
五、注意事項
(一)請各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所轄地市級城市生態環境部門參訓人員名單進行匯總,並於2019年8月20日(週二)前將報名錶(見附件)傳真至部宣傳教育中心。
(二)請參訓政務新媒體編輯自帶筆記型電腦,以備培訓班上實戰教學使用。
(三)參訓人員應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參訓期間不安排可能影響培訓的其他公務和個人活動。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由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司主辦,部宣傳教育中心承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協辦。
(二)本次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往返交通費由派員單位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七、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部宣傳教育司徐萍萍
電話:(010)66556974,15910627421
(二)部宣傳教育中心田爍
電話:(010)84665904-204,18600392695
傳真:(010)84665904-203
(三)國家檢察官培訓學院山東分院尹超
電話:(0531)85035015,15066666685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8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