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鄉寧縣城區污水處理廠掛牌督辦的通知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11月13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8家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8〕1295號),對鄉寧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該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鄉寧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對其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臨汾市人民政府。
環辦執法函〔2019〕785號
關於解除本溪衡澤熱力發展有限公司(溪湖區彩屯熱源廠)和蓋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掛牌督辦的通知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本溪衡澤熱力發展有限公司(溪湖區彩屯熱源廠)進行掛牌督辦。2018年11月13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8家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8〕1295號),對蓋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上述兩家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本溪衡澤熱力發展有限公司(溪湖區彩屯熱源廠)和蓋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對上述兩家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本溪市人民政府、營口市人民政府。
環辦執法函〔2019〕785號
關於解除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分公司仁和污水處理廠掛牌督辦的通知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分公司仁和污水處理廠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該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分公司仁和污水處理廠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對其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環辦執法函〔2019〕785號
關於解除新疆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富宏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掛牌督辦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19年2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5家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9〕137號),對富蘊縣富宏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該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富蘊縣富宏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對其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認真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