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礦冶輻射環境標準培訓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局),生態環境部各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為進一步推動鈾礦冶和伴生放射性礦輻射環境監管,提升礦冶輻射環境監管人員專業知識水準和業務工作能力,根據《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部2019年度培訓計劃〉的通知》(環辦人事函〔2019〕346號),我部決定舉辦礦冶輻射環境標準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9年11月4日至6日(11月4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
華僑大學廈門校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大道668號)。
三、培訓對象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負責鈾礦冶、伴生放射性礦輻射環境監管的工作人員(每單位2人);
(二)生態環境部各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相關人員(每單位1~2人)。
四、培訓內容
(一)鈾礦冶環境影響評價導則;
(二)鈾礦冶輻射環境標準制修訂情況;
(三)伴生放射性礦環境輻射監測要求;
(四)伴生放射性礦輻射環境標準制修訂情況;
(五)鈾礦冶、伴生放射性礦輻射環境監管討論。
五、其他事項
(一)本培訓班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參加培訓人員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二)本培訓班由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承辦。請各單位於2019年10月28日前將報名錶(見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lizhaotong@chinansc.cn;
(三)請參加培訓人員于11月4日到華僑大學林廣場學術交流中心報到。本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邢丹:(010)88842509,13810000882
(二)華僑大學廈門校區
李澤樓:(0595)22690522,18698358588
附件:報名錶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華僑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