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家生態環境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生態環境部“三定”規定細化方案》,我部對《環境標準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號)和《地方環境品質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備案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9號)進行整合修訂,起草了《生態環境標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同時,對《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環規科技〔2017〕1號)進行修訂,起草了《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將徵求意見稿相關材料印送給你單位,請研究並提出書面意見,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反饋我部法規與標準司。相關材料可從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徵集意見”欄目檢索查閱。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朱靜、李曉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遞區號:100035
電話:(010)66556162,66556215
傳真:(010)66556224
郵箱:biaozhun@mee.gov.cn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5.《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編制説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