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9年第四期核與輻射安全法規標準和依法行政專項培訓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核與輻射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提高核與輻射安全工作法治化水準,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現舉辦核與輻射安全法規標準與依法行政專項培訓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9年12月9日—13日(9日報到,13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
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地址:北京市房山區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基地-知興東路9號)。
三、培訓內容
核與輻射安全法規及依法行政要求、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監管標準導則、核技術利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許可證、豁免等)審評、省級核技術利用行政許可審批和備案、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管理系統和國家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平臺使用介紹等。
四、培訓對象
各省(區、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從事核技術利用項目審批、審評業務相關人員,每省(區、市)名額2人。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由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主辦、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承辦。請於2019年12月2日前將參加培訓人員名單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liutong@chinansc.cn,報名錶見附件。
(二) 本次培訓免收培訓費、食宿費,學員住宿原則上按照雙人間安排。城市間交通費由參加培訓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一)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高帥
電話:(010)66103089,13699283593
(二)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劉通、邢丹
電話:(010)82205841,18813147546
(010)82205902,13810000882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