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2018年8月1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8〕770號),對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局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該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該單位自動監測數據,該單位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局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其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西青區人民政府。
關於解除布爾津縣津城供排水有限公司掛牌督辦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18年11月13日,我部印發《關於對28家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8〕1295號),對布爾津縣津城供排水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對該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該單位自動監測數據,該單位基本達到了督辦要求,同意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其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