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掛牌督辦的通知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5月9日,我部印發《關於對5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9〕475號),對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認真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自動監測數據,該排污單位基本達到督辦要求,同意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於解除山西建龍實業有限公司掛牌督辦的通知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6月20日,我部印發《關於對6家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9〕566號),對山西建龍實業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認真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自動監測數據,該排污單位基本達到督辦要求,同意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運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