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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除大同市同煤廣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掛牌督辦的通知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8月6日,我部印發《關於對3家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19〕676號),對大同市同煤廣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進行掛牌督辦。按照督辦要求,你廳督促相關地方和排污單位積極整改,並向我部提交了解除該排污單位掛牌督辦的申請。
經現場核查整改情況並核實自動監測數據,大同市同煤廣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基本達到督辦要求,我部同意對該排污單位解除掛牌督辦。請你廳繼續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3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大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