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資訊情況抽查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單位和人員:
近期,我部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以下簡稱信用平臺)提交資訊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現將有關問題及處理意見函告如下。
一、河北德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單位的分支機構以提交虛假資訊為手段,在信用平臺建立誠信檔案。
二、浙江綠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單位提交的與技術評估單位關聯情況、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等資訊不真實、不準確。
三、陳習達等9人未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資訊公開管理規定(試行)》提交本人全職情況材料和離職情況材料資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對上述12家單位和9人予以失信記分,失信記分情況記入其誠信檔案,並將上述第一項中涉及的分支機構及其人員、第二項中的單位及其人員和第三項中的人員在信用平臺予以登出。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變更或補正資訊後,方可從被登出的單位和人員中移出。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情況詳見附件。相關單位和人員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信用平台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基本情況資訊提交工作是環評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相關單位和人員要認真落實資訊提交前作出的承諾事項,確保所提交資訊真實準確完整,自覺維護環評工作秩序。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規範性檢查中,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資訊情況進行檢查,並適時組織對住所在本行政區域內或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環評的單位及其人員在信用平臺提交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進行抽查,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時採取失信記分和補正等管理措施。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4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