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臭氧層和生態環境,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履行《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規定的義務,《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當前履約新形勢,為持續做好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的淘汰和削減管理工作,我部組織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形成《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公開徵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電子文檔請同時發至聯繫人郵箱)。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
聯繫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董文福,楊倩
電話:(010)65645598,6564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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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5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應急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中國氣象局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