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關於同意上海新漫傳感科技有限公司豁免批文企業名稱變更的復函
索 引 號
000014672/2020-01287
分 類
輻射源安全監管
發佈機關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生成日期
2020-10-14
文 號
環辦輻射函〔2020〕527號
主 題 詞
關於同意上海新漫傳感科技有限公司豁免批文企業名稱變更的復函
上海新漫傳感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豁免批文申請變更公司名稱”的情況説明》收悉。根據《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及《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函覆如下:
一、同意以下文件中企業名稱的變更:
環辦輻射函〔2016〕498號、環辦輻射函〔2019〕835號兩份文件中“上海新漫傳感研究發展有限公司”變更為“上海新漫傳感科技有限公司”。
二、原批准文件其餘內容不變。
特此函覆。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字號:
[大]
[中]
[小]
[列印]
僅列印內容
相關閱讀推薦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