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習借鑒浙江湖州依法破獲“COD去除劑”干擾線上監測數據案件經驗做法 持續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2021年1月,我部印發《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以來,各地不斷優化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正面清單、舉報獎勵、移動執法等工作機制,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隨著工作深入推進,環境違法犯罪也出現一些新特點,違法手段越來越多樣,違法行為越來越隱蔽,給生態環境執法工作帶來更多挑戰。對此,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深入研究當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方式、特點和表現,不斷提高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推動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縱深開展。
近期,浙江省湖州市生態環境局與公安機關聯合出擊,創新運用“大數據+執法”手段,成功查獲“COD去除劑”干擾線上監測數據違法案件,為各地不斷提升執法工作水準提供了有益借鑒。現將浙江省湖州市查辦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做法、經驗和啟示印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參考借鑒。
一、案件查處過程
2021年1月,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陜西神木污水處理廠使用“COD去除劑”干擾線上監測數據違法案件,要求各地以案為鑒,依法嚴懲類似違法行為。
湖州市公安機關與生態環境部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採取行動,通過調查了解網際網路“COD去除劑”交易記錄情況,創新採取網路行為分析、購銷記錄挖掘、批量資訊比對、虛擬身份確認等大數據手段,發現湖州市內個別企業存在涉嫌違法情況。當地公安機關與生態環境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獲取的5條線索進行追蹤分析,排除4家企業屬於正常生産使用後,把目標鎖定長興新天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湖州市公安機關與生態環境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分析企業生産及排污規律,精心選取夜間生産時段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長期多次將“COD去除劑”非法投加到線上監測設施取樣口。分析表明,該“COD去除劑”主要成分為氯酸鈉,不能真正去除水中COD,只是掩蔽線上監測設施測定過程,從而使測定結果偏低。
目前,長興新天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投加“COD去除劑”,被認定為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方式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涉嫌污染環境罪。湖州市生態環境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公安機關已對4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違法案件的特點分析
相較于過去簡單粗暴地斷開採樣管路、破壞線上監測設施等違法手段,通過投加“COD去除劑”干擾線上監測數據更具有隱蔽性,且不易察覺,成為一些不法企業逃避監管、賺取非法利益的“潛規則”。
對於此類案件,執法調查的難點在於:
(一)違法行為隱蔽性強。在“COD去除劑”違法案件中,不法企業作案時間不固定,投加方式具有靈活性,不需要設備或設備很隱蔽,常規檢查很難發現。
(二)證據固定難度大。現在“COD去除劑”包裝上並不寫明成分,甚至不寫“COD去除劑”字樣,一些經銷商主動提供虛假成分證明文件,把該類産品成分寫為磷酸鈉,導致環境污染罪很難被查證。
(三)涉案邊界認定複雜。氯酸鈉屬於危險化學品,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生産或者銷售經營且數額較大的,可構成非法經營罪。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可構成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産品罪。但近年查獲的兩起案件中,無論是固體“COD去除劑”還是液體“COD去除劑”,其危險化學品的品質比或者體積比之和均不超過70%,達不到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犯罪構成標準,涉案人員具有一定的造假專業水準。
(四)專業支撐至關重要。固定證據是查辦違法犯罪涉嫌案件的關鍵。取證過程中,往往“細節決定成敗”,必須做到“依據清、程式清、事實清”。本案中,為了厘清案件法律性質,需要證明“COD去除劑”是否具有污染去除效果、是否真正干擾數據測定過程,這都需要客觀、嚴謹的科學證據。為此,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進行大量實驗,提供了科學監測報告,對於本案辦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年,我部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持續組織打擊線上監測數據造假等專項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旁路偷排、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等違法行為。但仍有個別企業以身試法、心存僥倖,有的篡改監測數據、有的偽造生産臺賬、有的擅自修改監測軟體參數或改變採樣方式,違法手段五花八門。不少違法分子還具有一定反偵查能力,實施造假前精心設計、干擾數據後銷毀證據,給執法調查帶來較大難度,需要引起重視。
三、經驗總結及下步工作要求
此案件的偵破,充分反映出湖州市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決心和力度,説明公檢法環聯動工作取得長足發展,證明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是提高發現問題能力的有效手段。用好大數據等現代技術,不僅能夠實現對違法犯罪的精準打擊,掌握執法工作主動權,而且可以節約執法資源,解決基層一線執法力量不足的困擾,並切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干擾,實現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企業利劍高懸。
同時,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對於依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具有重要意義。目前,生態環境部已與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為部門聯動打擊類似隱蔽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撐。近年來,湖州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公安聯勤聯動空前密切,搭建了部門聯防聯勤聯動平臺,細化落實資訊共用、線索移送、聯勤聯動、執法配合等工作機制。2021年以來,湖州市公安機關與生態環境等部門主動對接網路公司,暢通數據採集渠道,已累計獲得線索30余條,破獲環境等違法案件1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0余名,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認真學習借鑒浙江省湖州市查辦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經驗做法,不斷強化部門聯動,積極探索應用新技術、新手段,持續提升問題發現的精準度和時效性,不斷適應生態環境執法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
(一)堅定信心,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指出,越是形勢複雜,越要堅持依法依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護,堅決守住生態環境保護的底線。對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要依法從嚴查處,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開拓創新,提升科技執法效能。堅持創新思維,擴展完善大數據綜合採集與分析手段,研究實施用電監控、用水監控和關鍵工況參數監控,持續推進移動執法建設使用,不斷強化現代技術在執法領域的創新應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將生産、銷售、物流、金融等數據資訊應用於生態環境治理,加快實現生態環境執法智慧化。
(三)協同聯動,增強生態環境執法合力。生態環境執法不能單打獨鬥,必須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的溝通協作,不斷完善資訊共用、情況通報、證據銜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聯合調查、聯席會議、協作辦案以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等工作機制,要學習公安機關在查處重大違法案件中表現出的嚴謹工作作風和豐富偵查經驗,進一步加大典型案件聯合查處、公開通報力度,切實強化警示震懾效應。
(四)規範程式,提高執法辦案水準。生態環境執法調查應做好充分準備,並在現場檢查、調查取證、問詢筆錄、案件審查等環節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辦理,把案子辦實、辦鐵、辦好。
(五)強化支撐,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各地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研究制訂生態環境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執法工作的新思路新策略新方法,形成精準有效的打擊措施,強化靶向式、針對性執法。要著力夯實基層執法基礎,圍繞一線執法人、財、物保障,不斷補短板、強弱項,充分發揮專業技術支撐的作用,加強新型案件涉案邊界確定及技術鑒定支撐,進一步打通生態環境基層執法“最後一公里”。
新時代、新征程,加強生態環境執法依然任重道遠。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深入研究生態環境執法領域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協調聯動,善於學習總結,勇於開拓創新,不斷提升執法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時效性,為綠色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
對於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發現的新情況、積累的新經驗,請及時總結報送我部。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2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