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亞灣核電環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變更〈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運作許可證〉和〈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許可證〉有關資訊的函》(廣核保函〔2020〕11號)及相關材料收悉。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部門規章的規定,我局認為你公司有關法定代表人資訊的變更符合我局有關許可證管理程式的要求,同意你公司持有的《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運作許可證》(國核安證字第1107號)和《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許可證》(國環放廢處置證〔第2號〕)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黃家權。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