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廣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許可證變更的請示》(廣核設〔2020〕1號)和《關於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許可證變更的請示》(廣核設〔2021〕1號)收悉。經研究,通知如下。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審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許可活動範圍變更申請,認為你公司在所申請的應急柴油發電機組成套設計方面不具備《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能力,不同意你公司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設計許可活動範圍變更申請。
你公司可根據現有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應急柴油發電機組輔助系統相關核安全級機械設備的設計活動。
特此函覆。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