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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B0版)》的通知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B0版)的報告》(蘇核發〔2018〕502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現批准你公司《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B0版)》。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在役檢查大綱開展在役檢查工作,確保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運作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9年4月29日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4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