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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釋放三門核電廠1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控制點的通知
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釋放三門核電廠1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控制點的請示》(三門核核安發〔2019〕420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0年1月6日至10日對你公司三門核電廠1號機組進行了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前核安全檢查(檢查報告見附件)。根據檢查結果,我局同意你公司在機組狀態滿足技術規格書規定的條件,並經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可以進行三門核電廠1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活動。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技術規格書的要求,進行機組臨界啟動操作,保證機組啟動安全。如果啟動過程中發生影響1號機組臨界安全的事件,應立即停止啟動操作,並及時向我局和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附件:三門核電廠1號機組第一次換料大修後反應堆首次臨界前核安全檢查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1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