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頒發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的通知
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
你所《關於申請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的函》(應物發函字〔2018〕20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查了你所提交的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申請書及其附件,認為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核安全法規,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的設計原則以及核安全相關活動滿足我國核安全法規的基本要求,已具備建造條件。因此,決定向你所頒發《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
我局組織檢查組對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施工準備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認為施工現場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開展,整改要求已經得到落實,具備反應堆廠房基礎施工條件。
你所應按照《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加強品質管理,保證建造品質。
附件: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1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蘇州核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月14日印發
附件
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
國核安證字第2001號
2020年1月13日
項 目: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
項目地址:甘肅省武威市民勤縣紅砂崗鎮
持證單位: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嘉羅公路2019號
法定代表人:戴志敏
發證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發證日期:2020年1月13日
有效期限:至2030年1月1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國家核安全局審查了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提交的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許可證申請書及其附件,並組織了對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施工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核安全審評和監督的結果表明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的設計原則以及核安全相關活動符合核安全基本要求,已具備正式開工建造的條件。在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過程中,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應遵守以下條件:
一、作為對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承擔全面核安全責任的營運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接受國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監督管理,保證建造品質,確保整體性能滿足核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建造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如需要延期建造,應報國家核安全局審查批准。
三、履行在《建造許可證申請書》《初步安全分析報告》以及審評過程中的承諾。如對這些文件進行修改,應向國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四、履行品質保證大綱,並認真執行品質保證程式,監督參與項目建設單位的質保活動,定期監查和審查品質保證大綱實施的有效性。當組織機構等內容有較大變化時,應及時修改品質保證大綱,並報國家核安全局批准。
五、認真執行《研究堆營運單位報告制度》,及時、如實向國家核安全局報告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的建造情況,並提供有關資料。
六、如果場址條件(如人口分佈,附近的工業、運輸和軍事設施等)發生較大變化,應向國家核安全局報告,並論證其對反應堆安全的影響。
七、嚴格按照程式要求對設計進行管理,加強設計控制和校核,確保設計和現場變更滿足核安全要求。
八、國家核安全局在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建造活動中設置堆本體主容器安裝的控制點。國家核安全局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實施控制點的監督和釋放工作。控制點未經釋放,中國科學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不得開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