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
進口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局對日本 Japan Steel Works M&E,Inc.等7家單位首次註冊登記、德國Ph
önix Armaturen-Werke Bregel GmbH註冊登記確認書有效期屆滿重新註冊登記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查,認為上述8家單位(見附件1)符合註冊登記的相關條件,決定准予註冊登記,並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境外單位註冊登記確認書》(見附件2)。
各註冊登記單位應嚴格按照註冊登記確認書規定的範圍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活動,確保産品品質,並接受我局監督檢查和安全檢驗。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4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