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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予延續GW-01和GW-02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的通知
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
你院《關於GW-01和GW-02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延續申請的請示》(院質發〔2021〕614號)收悉。經研究,通知如下。
根據《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查了你公司提交的GW-01和GW-02運輸容器設計批准書延續申請材料,發現運輸容器結構材料允許使用環境溫度範圍和設計驗證試驗等不滿足國家放射性物品運輸標準的相關要求。依據《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你公司GW-01運輸容器和GW-02運輸容器的設計批准書不予延續。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月1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機械科學研究總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