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疆和田玉龍喀什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和田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上報審批新疆和田玉龍喀什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和水投發〔2018〕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新疆和田地區和田縣境內,開發任務是在保證向塔裏木河下泄生態水量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通過與烏魯瓦提水利樞紐聯合調度,以調控生態輸水、灌溉補水為主,結合防洪、兼顧發電等綜合利用。水庫正常蓄水位2170米,死水位2080米,總庫容5.36億立方米,調節庫容4.27億立方米,具有年調節能力。工程樞紐主要由攔河壩、泄水消能建築物、引水發電系統等組成。鋼筋混凝土面板砂礫石壩最大壩高230.5米;電站總裝機容量200兆瓦(2×81兆瓦+2×19兆瓦)。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相關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後,本工程所産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環境影響
(一)對水資源和水文情勢的不利影響。現狀玉龍喀什河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為40%,在落實退減耕地及發展高效節水等措施後,預測2030年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下降至38%。工程運作後,平水年壩址斷面6月和8月下泄流量減小,減幅分別為56.3%和22.2%,其餘各月較現狀增加。現狀玉河渠首斷面6至8月流量為74.9立方米/秒至232.0立方米/秒,其餘時段斷流;工程運作後,6月和8月下泄流量減小,減幅分別為77.5%和24.1%,7月流量增加,9月下泄流量28.9立方米/秒,其餘時段仍斷流。玉龍喀什河綠色走廊段及下游和田河年內流量變化趨勢與玉河渠首斷面基本相同。
(二)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對河流水質産生一定不利影響。工程運作後,農牧業面源污染負荷增加將對受納水體水質産生不利影響。玉龍喀什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部分時段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工程運作後,玉龍喀什河與和田河干流綠色走廊帶地下水水位有所下降。
(三)對陸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將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導致部分陸生野生動物生境受損,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水庫蓄水將對8月中旬中小洪水洪峰流量有所削減,削弱該時段洪水對林草的補灌及灰(胡)楊繁育的作用。
(四)對水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建設將對達克曲克電站攔河壩以上河段新增魚類阻隔影響。水庫水文情勢變化將導致魚類生境和資源結構變化。水庫調節、低溫水下泄等對壩下魚類産生不利影響。
三、減緩項目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水資源保護。你公司應配合新疆塔裏木河流域管理局和地方人民政府,通過嚴格控制玉龍喀什水利樞紐及下游灌溉設施運作調度等措施,落實和田地區及兵團第十四師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控制指標。落實流域退地、高效節水實施方案,強化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細化各分水口門的取水總量要求,對各引水口引水量實施監控。下階段應進一步優化玉龍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向塔裏木河生態供水湊泄方案,以及人造洪水調度方案,保證適宜流量過程維持一定持續時長。強化水庫在生態保護優先前提下的多目標綜合調度和協同保護,協調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生態調度期間玉龍喀什河及喀拉喀什河下游引水管理,建立工程與下游引水工程聯合生態調度機制,將生態流量下泄和生態調度要求納入工程調度運作規程。開展生態流量下泄與生態調度效果的跟蹤評價。
(二)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切實保障玉龍喀什水利樞紐下游生態用水需求。初期蓄水期間,在水位達到1#深孔放空衝沙洞淹沒水位2043.76米前,通過導流洞下泄生態流量;水位到達正常蓄水位之前,利用深孔放空排沙洞和機組下泄生態流量6.57立方米/秒至197.6立方米/秒。工程運作期電站小機組帶基荷運作,以保證壩址處下泄不低於6.6立方米/秒至43.3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汛期8月擇機下泄洪峰流量692立方米/秒、歷時24小時、洪量0.49億立方米的人造洪水,緩解8月中旬水庫攔蓄對下游河岸灰(胡)楊林漂種的影響。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三)嚴格落實分層取水措施。下階段結合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設計,建立相關運作機制。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河段水溫進行全面監測。
(四)加強水污染防治。按有關規定開展水庫蓄水前的清庫工作;加強庫區水質管理,制定庫區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建設與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提高牲畜圈養比例,積極發展生態農業,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開展灌區排水規劃與建設,提高農灌水利用率,減少農田排水量,降低面源污染負荷。
(五)加強玉龍喀什河與和田河干流綠色走廊保護。通過開展人造洪水生態調度、嚴格流域引水管理等方式,切實保障綠色走廊帶生態用水需求,維護其生態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續性。加強玉龍喀什河下游及和田河綠色走廊帶地下水位長期觀測,開展綠色走廊帶生態跟蹤監測,將綠色走廊帶保護成效指標納入玉龍喀什河與和田河河長制年度考核指標體系。開展綠色走廊帶生態水文過程以及人工輔助更新等林草生態修復措施可行性研究,形成保護技術體系。
(六)加強水生生態保護。落實並細化魚類棲息地保護工作,將玉龍喀什水利樞紐庫區及庫尾以上幹流、支流尼薩河和切其河、玉龍喀什壩址至達克曲克壩前流水河段及達克曲克庫區、支流佈雅河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明確管理機構與協調機制、管理制度、基礎設施與能力建設、相關經費保障等內容。
開展玉龍喀什水利樞紐過魚設施專項設計,進行水工模型實驗,優化誘魚設施型式及設計參數,提出專題設計報告並進行環保專項審查。建立相關運作機制,開展過魚效果監測和評估。
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管理區內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增殖放流塔裏木裂腹魚、斑重唇魚、重唇裂腹魚、葉爾羌高原鰍、寬口裂腹魚、扁嘴裂腹魚、厚唇裂腹魚,共計20萬尾/年,放流工作應長期持續進行。開展運作期魚類增殖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監測結果適時調整增殖放流對象及規模。
(七)做好陸生生態保護。優化施工佈置,嚴格控制施工範圍,盡可能減少植被破壞。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棄渣過程中應及時防護,嚴禁亂堆亂棄。表土需提前剝離並回用於施工跡地的回填等生態修復,植被恢復所用物種應選擇當地適生植物。
(八)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工程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應經收集處理後綜合利用,禁止排河。採取灑水降塵和密封運輸等措施控制施工揚塵,採取加強車輛機械維護保養、施工車輛限速等措施控制噪聲污染。優先對施工期産生的固體廢物實施資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經收集後定期運至附近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一)你公司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時,應將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環境保護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中。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水庫蓄水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生態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疊梁門、魚類棲息地保護管理規劃、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底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公司應建立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生態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西北督察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北督察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以及和田地區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8年8月13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水利廳,和田地區環境保護局,新疆博衍水利水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8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