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南昌經景德鎮至黃山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九景衢鐵路江西有限責任公司、京福鐵路客運專線安徽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審批新建南昌經景德鎮至黃山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九景衢工管函〔2018〕15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江西省南昌市、上饒市、景德鎮市和安徽省黃山市境內,包括正線及聯絡線和相關配套工程。正線起自黃山市黃山北站,止于南昌市南昌東站,全長289.81公里,其中江西省境內200.28公里,安徽省境內89.53公里。聯絡線總長2938公里,包括南昌西站至本線的橫崗聯絡線和向莆聯絡線。南昌樞紐配套工程包括南昌東動車走行線和動車存車場;景德鎮地區配套工程包括景德鎮北站折返線、動車存車場和動車走行線;黃山地區配套工程包括黃山北站動車存車場擴建工程,另配套池黃鐵路黟縣東站引入工程。正線採用無砟軌道,聯絡線和動車走行線採用有砟軌道,全線一次鋪設跨區間無縫線路。全線新建隧道63座、新建橋梁195座,正線橋隧比87.31%。新建南昌東站、軍山湖站、余幹站、鄱陽南站、樂平北站、瑤裏站、祁門南站、黟縣東站等8座車站,改建既有景德鎮北站、黃山北站。新建動車存車場2處,擴建黃山北動車存車場;新建牽引變電所6座、增容1座。正線採用電力雙線牽引的客運專線,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運營近期(2030年)正線列車運作對數為64對/日至76對/日。
該項目建設屬於發展改革委《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發改基礎〔2016〕1536號)區域鐵路連接線的組成部分,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環境影響
(一)聲環境影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有190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其中,居民住宅180處、學校(含幼兒園)9處、養老院1處。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敏感目標有91處。環評預測,本項目採取防治措施前,運營期將有162處敏感目標存在不同程度超標,鐵路噪聲將對沿線居民住宅、學校和養老院産生不同程度環境影響,採取措施後,聲環境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品質標準或不惡化要求。
(二)振動環境影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有132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其中,居民住宅127處、學校(含幼兒園)4處、養老院1處。現狀均滿足《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相應標準限值。環評預測,本項目採取防治措施前,運營期有1處敏感目標超標,對沿線居民住宅和學校的振動影響主要發生在施工期。
(三)生態環境影響。項目地處贛東北和皖南地區,土地利用現狀以耕地、林地為主。工程穿越省級及縣級自然保護區4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1處、森林公園2處、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2處。工程17段線路約有21公里穿越江西省生態保護紅線,26段線路約有26公里穿越安徽省生態保護紅線,各類生態敏感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均無站場工程,穿(跨)越方式主要為隧道、橋梁。除穿越閶江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待主管部門審批外,其他均取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主要環境影響為工程施工對地表植被的破壞、對周邊活動的野生動物的干擾,以及橋梁涉水施工對魚類生長繁殖和資源的影響等。
(四)水環境影響。項目沿線地表水體為新安江水系和鄱陽湖水系,以橋梁跨越4處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內均無站、段、所設置。施工期污水主要有施工營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各類施工機械車輛沖洗廢水、橋梁施工廢水、隧道施工排水等,運營期污水主要來源於沿線車站和存車場。如未經處理排入附近水體,將會對沿線水環境産生影響。
(五)其他環境影響。牽引變電所場界工頻電場和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限值要求。車站不設置鍋爐,無鍋爐廢氣排放。施工期及運營期將産生一定量的固體廢物。
三、減緩項目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落實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39處122戶居民住宅、1處學校、1處養老院,以及4處鐵路夾心地帶39戶居民住宅的工程拆遷措施。落實162處超標敏感目標的聲屏障和隔聲窗措施,優先採取聲屏障,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環境敏感目標增加隔聲窗措施。確保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品質達標或不惡化要求。進一步優化聲屏障的形式、結構、材質、長度和高度設計,確保降噪效果。
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噪聲防治措施。運營期建設單位應加強對沿線噪聲敏感點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完善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規劃沿線土地使用,線路兩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修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築。
(二)落實振動防治措施。合理佈局施工場地,加強對強振動施工機械的控制和管理。在靠近居民住宅路段施工時,夜間禁止使用打樁機、夯土式壓路機等強振動機械。運營期振動預測超標的1處2戶居民住宅納入工程拆遷。運營期應加強跟蹤監測,發現振動超標時,及時增補振動治理措施。
(三)加強沿線生態保護。進一步優化穿越生態保護紅線和各類生態敏感區路段的線路方案和施工方案。避讓或減少佔用生態保護紅線,採取無害化穿(跨)越方式。採用路基經過的路段,應結合路基高度和穿越區域保護要求優化設計,儘量以橋代路減緩生態影響。
優化施工工藝和方案,經過或鄰近保護區路段施工儘量少採用爆破或考慮無聲爆破,加強隧道施工爆破控制措施和涌突水封堵措施。做好工程的景觀設計,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做好施工後的植被恢復,增加景觀效果。開展生態恢復、生態補償和生態監測,根據觀測結果及時採取相應補救和保護措施。
鄱陽湖銀魚産卵場省級自然保護區段施工應避開銀魚主要産卵月份(2月至5月),繁殖季節前後各一個月減小施工活動規模,減少或停止工程船隻的使用。黃字號黑麂省級自然保護區內施工避開黑麂的活動時間。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涉水施工避開魚類集中繁殖期和洄遊期。
落實各取、棄土(渣)場選址方案。將位於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富林棄土場、米子坑隧道2#棄渣場、米子坑隧道3#棄渣場調整至生態保護紅線以外。嚴格控制施工範圍,臨時工程儘量佈置在永久佔地範圍內,施工便道儘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剝離表土,集中堆放,用於後期的綠化覆土及復墾。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場地、取、棄土(渣)場及沿線站場等採取生態修復措施,落實鐵路兩側綠化措施。
嚴格控制施工範圍,儘量減少對植被的破壞;不得在各類生態敏感區範圍設置取、棄土(渣)場、施工營地、施工場地等臨時設施。
(四)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 優化工程設計,儘量減少跨越水源保護區涉水橋墩的數量。強化跨越沿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段施工期環境管理,禁止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設置取棄土(渣)場、施工場地、施工營地等臨時設施和向水源保護區內排污。
定期對水源保護區水質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反映。完善水源保護區路段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制定水源地路段的施工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立環境風險應急預警機制,施工中如發生水體污染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隧道施工應強化清污分流,儘量減少施工廢水産生量,廢水經處理達標後應盡可能回用;不能全部回用必須外排的,應按不同的受納水體要求,確定廢水處理工藝和達標要求,對下游涉及敏感水體、水源保護區等的隧道施工廢水,應強化污水處理工藝達到水質目標。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避免涌水攜施工廢水排入敏感水體。施工過程中根據隧道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工程情況加強超前地質預報,注漿材料和爆破用炸藥應優先選擇環保型材料。強化地下水環境監控,預留飲水補償費用。
落實沿線車站(所)污水處理措施,具備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條件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運營期加強對車站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運作管理,確保處理效果能夠滿足排放或回用標準。
(五)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運營期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預留有線電視入網補償經費。採取密閉方式運輸施工物料,及時灑水抑塵。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建築施工垃圾和廢機油等危險廢物。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我部委託華東督察局、江西省和安徽省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東督察局、江西省和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以及南昌市、上饒市、景德鎮市和黃山市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8年9月27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西省、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南昌市、上饒市、景德鎮市、黃山市環境保護局,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華東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9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