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州省黔南州鳳山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請求審查貴州省鳳山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黔水投呈〔2018〕45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重安江上游河段,開發任務以城鄉生活和工業供水為主,兼顧發電、為改善生態和農業灌溉創造條件。水庫正常蓄水位909米,死水位868米,總庫容1.04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工程實施分期供水,最大供水規模為7110萬立方米,用於向福泉市區和甕安縣城提供生活用水、向馬場坪工業園和龍昌工業園提供工業用水。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引水發電建築物和輸水系統等。其中,擋水建築物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90米;泄水建築物包括泄流表孔2個,採用底流消能;壩後式電站總裝機5兆瓦;輸水系統由無壓隧洞、輸水幹管、蓄水調節池、泵站、管橋等組成,輸水線路總長53.28公里。
受區域涉磷企業排污、磷石膏渣場滲漏和城鎮化發展等影響,水庫壩下河段總磷、氨氮、氟化物等特徵污染物長期超標,被納入國家和貴州省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流域,經過治理,近年來水質有所好轉。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清水江(重安江匯口以上)流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要求。項目實施將新增污染負荷,可能對水環境、水生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相關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實現的不確定性增加。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對水資源和水文情勢的不利影響。鳳山水庫壩址斷面現狀用水量佔斷面多年平均徑流量的10.3%,項目實施後最大增至33.2%。壩址斷面月均下泄流量受工程影響,4月至11月較現狀減小,最大減小57%(4月)。
(二)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壩下重安江幹流由於受工程調蓄和供水引起的水文水動力條件變化,以及新增污染負荷影響,水質將發生不利變化。基於現狀治污水準預測,退水區下游重安江幹流鳳山橋邊控制斷面和雍陽河白水河匯口控制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指標將超標;基於受水區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條件預測,上述斷面相關指標達標。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部分月份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最大降幅8.8攝氏度(5月)。部分輸水隧洞線路臨近甕福化工公司擺紀堆場和獨田磷石膏綜合利用堆場,周邊地下水及輸水水質存在污染風險。
(三)對水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建成後,將阻隔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喜流水生境魚類將向庫尾和支流遷移。下泄流量減少、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産粘沉性卵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對陸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及陸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輸水系統約有1.2公里管線採取埋管方式穿越灑金谷省級風景名勝區三級景區。
三、減緩項目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系統整合清水江(重安江)現有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劃和方案,統籌考慮鳳山水庫建設運作與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制定清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從源頭控制污染物排放,著力解決磷石膏渣場滲漏引起的水污染問題,堅持“以水定産、以渣定産”,推動區域磷化工産業轉型和高品質發展。貴州省各級政府應儘快批復規劃並組織實施,明確責任部門、資金來源、進度要求,確保2020年以後清水江、重安江幹流水質穩定達標。
(二)嚴格落實工程水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按照“三先三後”原則,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以及壩下河段水環境容量滿足新增退水處理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2030年前供水規模不超過5260萬立方米/年,後期經水環境影響跟蹤評估或環境影響後評價,在不影響重安江水質持續穩定達標的條件下,逐步提升至最大規模。蓄水前進行庫底環保清理,劃定水源保護區,採取物理隔離措施,加強對庫周污染源的控制,禁止在庫區開展水上旅遊和網箱養殖。
(三)建立健全流域水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調度方案,建設流域水環境綜合管理資訊系統,將壩下水質實時監測數據和工程調度運作數據納入系統,在下游水質出現超標風險時,增加下泄流量,減少工業供水水量。將壩下河段水環境達標納入相關河長履職情況考核、督查內容。
(四)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進一步完善工程蓄水和運作的生態調度方案,下泄流量過程應滿足生態環境要求並納入水庫調度和發電調度運作方案,確保下游生態環境用水。水庫初期蓄水和運作期間,10月至次年3月下泄不低於1.82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其餘月份下泄不低於2.04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實施1次至2次生態調度,每次持續時間3至7天,峰值流量不低於14.45立方米/秒,促進魚類産卵。初期蓄水期通過臨時生態流量泄放管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永久生態流量泄放管下泄生態流量。在水庫壩下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五)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將重安江幹流鳳山水庫庫尾以上6公里河段、壩址至河口96公里河段和支流平堡河下游9公里河段、圍阻河下游5公里河段劃為魚類棲息地保護河段,制定保護規劃,保護河段不再規劃建設攔河工程,拆除保護河段內廢棄滾水壩,其他小水電和滾水壩採取河道連通性修復、補充生態流量下泄保障和監控設施等措施,廢棄滾水壩拆除和連通性修復費用由本工程承擔。嚴格落實集運魚系統過魚措施,下階段開展專項設計,進行水工模型實驗,建立相關運作機制。蓄水前在業主營地旁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統籌負責本工程和棲息地保護河段魚類增殖放流任務,長期開展增殖放流。
(六)做好陸生生態保護。對受影響古樹進行移栽,對項目實施中發現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時採取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範圍,減少臨時佔地,採取工程或植物防護措施減少水土流失,及時恢復臨時佔地植被。
(七)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落實低溫水減緩措施,下階段結合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設計,建立相關運作機制,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措施,強化擺紀和獨田磷石膏渣場附近段輸水隧洞的防滲、抗腐蝕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強渣場水準和垂直防滲,避免輸水水質受到渣場滲漏污染影響,該段輸水線路設置水質線上監測和應急截斷系統。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採取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治理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你公司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蓄水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生態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疊梁門、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區古樹移栽、庫底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內容,同步開展水質穩定達標評估,在清水江、重安江水質未能穩定達標前,水庫暫不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公司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生態調度、應急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過魚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西南督察局和貴州省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南督察局、貴州省環境保護廳以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8年9月30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貴州省環境保護廳、水利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10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