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西安至延安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鐵路總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西安至延安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總發改函〔2018〕69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陜西省西安市、咸陽市、渭南市、銅川市、延安市境內,包括正線和引入西安樞紐、延安地區相關配套工程等。正線起自西安東站,止于既有延安站,全長287.06公里。引入西安樞紐工程包括聯絡線和疏解線共51.21公里、新建草店村線路所和港務區越行站;延安地區配套工程包括新建線路6.45公里和改建延安普速場。正線主要採用無砟軌道,配套工程採用有砟軌道,全線一次鋪設跨區間無縫線路。全線新建隧道43座、新建橋梁67座,正線橋隧比89.48%。正線新建高陵站、富平閻良站、銅川站、銅川北站、宜君站、黃陵西站、洛川站、富縣北站、甘泉北站等9座車站,改建既有延安站;新建牽引變電所7座。正線按雙線電力牽引客運專線設計,速度目標值350公里/小時,運營近期(2030年)正線列車運作對數為65對/日至105對/日。
該項目屬於發展改革委批准的《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發改基礎〔2016〕1536號)中“八縱八橫”高速鐵路主通道包(銀)海通道的組成部分,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良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環境影響
(一)聲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有148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包括居民住宅132處、學校(含幼兒園)14處、醫院2處,其中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敏感目標75處。受既有鐵路和公路交通影響,53處敏感點現狀超標。環評預測,本項目如不採取防治措施,運營期將有131處敏感目標存在不同程度超標,鐵路噪聲將對沿線居民住宅、學校和醫院産生不同程度環境影響。採取措施後,聲環境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品質標準或不惡化要求。
(二)振動環境影響。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有107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其中,居民住宅101處、學校6處(含幼兒園)。現狀均滿足《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相應標準限值。環評預測,本項目施工期強振動施工機械作業會對沿線居民住宅和學校産生振動影響。如不採取防治措施,運營期有4處敏感目標超標。
(三)生態環境影響。項目位於陜西關中及陜北地區,土地利用現狀以耕地、林地、園地為主,沿線區域主要為黃土地質,是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工程主要以隧道和橋梁形式穿(跨)越陜西太安省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黃帝陵風景名勝區、陜西洛川黃土國家地質公園、陜西三原清峪河國家濕地公園、陜西富平石川河國家濕地公園和陜西宜君福地湖國家級濕地公園,以路基形式穿越陜西延安國家森林公園。各類生態敏感區範圍內無站場工程,均取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或意見,主要環境影響為工程施工對地表植被的破壞、對周邊活動的野生動物的干擾。
(四)水環境影響。項目沿線地表水體為黃河水系。工程跨(穿)越4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其中,以橋梁形式跨越2處地下水型水源保護地,主要以隧道形式穿越2處地表水型水源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內均無站、段、所設置,取得了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施工期污水主要有施工營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各類施工機械車輛沖洗廢水、橋梁施工廢水、隧道施工排水等,運營期污水主要來源於沿線車站。如未經處理排入附近水體,將會對沿線水環境産生影響。
(五)其他環境影響。牽引變電所圍墻處的工頻電場和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限值要求。車站不設置鍋爐,無鍋爐廢氣排放。施工期及運營期將産生一定量的固體廢物。
三、減緩項目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噪聲防治措施。落實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5處學校(含幼兒園)的拆遷措施。落實126處超標敏感目標的聲屏障和隔聲窗措施,優先採取聲屏障,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環境敏感點增加隔聲窗措施。確保敏感目標滿足聲環境品質達標或不惡化要求。進一步優化聲屏障的形式、結構、材質、長度和高度設計,確保降噪效果。
加強施工期和運營期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噪聲防治措施。運營期應加強對沿線噪聲敏感點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完善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規劃沿線土地使用,線路兩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築。
(二)落實振動防治措施。合理佈局施工場地,加強對強振動施工機械的控制和管理。在靠近居民住宅線路施工時,夜間禁止使用打樁機、夯土式壓路機等強振動施工機械。落實運營期振動預測超標的4處敏感點的拆遷措施。運營期應加強跟蹤監測,發現振動超標時,及時增補振動治理措施,確保滿足標準要求。
(三)加強沿線生態保護。進一步優化穿越各類生態敏感區路段的線路方案和施工方案,採取無害化穿(跨)越方式。採用路基經過的路段,應結合路基高度和穿越區域保護要求優化設計,儘量以橋帶路減緩生態影響。嚴格控制施工範圍,儘量減少對植被的破壞;不得在各類生態敏感區範圍設置取、棄土(渣)場、施工營地、施工場地等臨時設施。
經過或鄰近保護區路段施工儘量少採用爆破或考慮無聲爆破,加強隧道施工爆破控制措施和涌突水封堵措施。濕地路段橋梁施工採取鋼圍堰施工法,施工廢水處理後回用,減緩對濕地水質的影響。做好工程的景觀設計,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做好施工後的植被恢復,增加景觀效果。開展生態恢復、生態補償和生態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採取相應補救和保護措施。
嚴格控制施工範圍,儘量減少對植被的破壞。臨時工程儘量佈置在永久佔地範圍內,施工便道儘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前剝離表土,集中堆放,用於後期的綠化覆土及復墾。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場地、取、棄土(渣)場及沿線站場等採取生態修復措施,落實鐵路兩側綠化措施。
(四)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強化穿(跨)越沿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段施工期環境管理,禁止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設置取棄土(渣)場、施工場地、施工營地等臨時設施和向水源保護區內排污。
定期對水源保護區水質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完善水源保護區路段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制定水源地路段的施工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建立環境風險應急預警機制,施工中如發生水體污染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隧道施工應強化清污分流,儘量減少施工廢水産生量,廢水經處理達標後應盡可能回用;如不能全部回用必須外排的,應按不同的受納水體要求,確定廢水處理工藝和達標要求,對下游涉及敏感水體等隧道的施工廢水,應強化污水處理工藝達到水質目標。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避免涌水攜施工廢水排入敏感水體。施工過程中根據隧道的水文地質條件和工程情況加強超前地質預報,注漿材料和爆破用炸藥應優先選擇環保型材料。強化地下水環境監控。
落實沿線車站污水處理措施,具備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條件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運營期加強對車站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運作管理,確保處理效果能夠滿足排放或回用標準。
(五)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運營期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採取密閉方式運輸施工物料,及時灑水抑塵。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建築施工垃圾和廢機油等固體廢物。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我部委託西北督察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北督察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以及西安市、咸陽市、渭南市、銅川市、延安市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鐵路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西安市、咸陽市、渭南市、銅川市、延安市環境保護局,中鐵第一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西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12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