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雲港民用機場遷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連雲港花果山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連雲港民用機場遷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連機建發〔2018〕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小伊鄉洪河村附近,距連雲港市中心約21公里。該項目為國內支線機場,飛行區按4D等級設計,設計目標年(2025年)預計實現年旅客吞吐量250萬人次、年貨郵吞吐量2.4萬噸、年飛機起降量25344架次,遠期(2045年)飛行區按照4E等級規劃。該項目主要由機場工程、供油工程、空管工程等組成,其中,機場工程主要包括1條跑道(長2800米、寬45米)、1條平行滑行道、5條垂直聯絡道、16個機位、3萬平方米航廈以及停車場、貨運站、供水站、排水工程等,供油工程包括油庫區、加油站、加油車等,空管工程包括塔臺、航管樓、導航工程、氣象工程等。場外配套的進場道路、供電工程、供水工程、供氣工程、污水管線等不納入該項目。
該項目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中國民用航空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項目實施將對周邊聲環境、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一)聲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評價範圍內聲環境敏感點聲環境現狀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項目實施後,2025年噪聲預測超標區域涉及千斤小學,2045年噪聲預測超標區域增加了10處村莊。在項目正式投入運作前,應對千斤小學採取安裝通風隔聲窗等措施。運作期在機場及其周邊可能受影響的聲環境敏感點,開展長期跟蹤監測,一旦發生噪聲超標,及時採取減緩措施。你公司應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機場周圍土地利用規劃控制工作,嚴格限制周邊村莊等向機場方向發展,依法在航空器起飛、降落的凈空周圍劃定限制建設噪聲敏感建築物的區域,在2045年預測的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70分貝等值線區域內,不得規劃建設居民區、學校、醫院等聲環境敏感建築物。施工期應採取有效噪聲防治措施,儘量減輕對周邊環境敏感點的不利影響。
(二)生態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實施將改變局部土地利用格局,導致一定生物量損失並佔用鳥類部分生境。應加強機場綠化、燈光、建築物等設計和運營期環境整治,減少對鳥類的吸引,採取科學驅鳥措施,以減緩對鳥類的不利影響。在機場及其周邊持續開展鳥類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一步採取必要的鳥類保護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態保護工作,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優化施工工藝和時序,合理調配土石方平衡。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和管理,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施工前剝離表層土壤單獨貯存回用,施工過程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對施工跡地等進行復墾或生態修復,綠化盡可能選擇當地物種。
(三)水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産生的污(廢)水若直接排放,將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應按照雨污分流原則設計排水系統,根據需要對雨水排放口水質進行監測,必要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對下游小伊河等産生不利影響。運營期應做好各類污(廢)水的收集和處理,除交給專門機構處理的除冰液外,運作期其他各類污(廢)水經新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優先回用,新建1000立方米中水池用於調蓄,確實無法回用的中水排至小伊鄉董集村污水處理廠。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正常運作。採取分區防滲措施,對油庫區、加油站、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垃圾轉机站、危險廢物暫存庫和事故池等區域採取重點防滲措施。開展地下水、土壤環境長期監測,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有效應對措施。做好施工期水環境保護工作,施工廢水採取沉澱等工藝處理後回用,沉澱池採取必要的防滲措施;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回用或綜合利用,多餘部分轉運至小伊鄉董集村污水處理廠處理,旱廁由環衛部門定期清掏。
(四)其他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實施産生的揚塵及廢氣、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存在儲油設施發生洩露、火災和爆炸等導致環境污染的風險。機場油庫區、加油車及加油站均配置油氣回收設施,食堂餐廳採用天然氣作為燃料,並安裝油煙凈化設備。污水處理站採用地下封閉式結構,以減少無組織排放。施工期採取設置圍擋、對施工場地進行綠化或硬化、灑水抑塵、覆蓋堆存或運輸等措施,防治施工揚塵。對固體廢物實施分類處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一般固體廢物優先綜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市政部門統一處置,國際航空垃圾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危險廢物暫存庫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油庫區及相關區域設置泄漏和事故自動監控報警系統,建立巡查、檢查和風險管理制度並嚴格落實,減少事故發生。在機場油庫周邊設置三級防控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保障事故污水不進入外環境。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急預案實施聯動,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一旦出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三、你公司應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職責。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初步設計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題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後運作第5年,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四、我部委託華東督察局和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東督察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以及連雲港市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月15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民航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連雲港市人民政府,連雲港市環境保護局,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東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