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0萬噸/年新建工程變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Mt/a新建工程變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平回煤字〔2018〕17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2009年11月,原環境保護部以《關於山西小回溝煤業有限公司小回溝礦井3.0Mt/a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09〕498號)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予以批復。本次工程主要變更內容包括井田面積由39.9平方公里縮小至33.6平方公里,服務年限縮短至63.3年,開採水準和採區劃分由2個水準8個採區變更為3個水準15個採區,首採煤層由原2號煤層增加一個03煤層,首採區面積由13.3平方公里變更為7.4平方公里,增建矸石充填系統。井工開採工藝、規模不變。礦井配套建設的300萬噸/年選煤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由原山西省環境保護廳以晉環函〔2010〕886號文件批復。
該項目建設符合發展改革委《關於山西省西山礦區總體規劃的批復》(發改能源〔2011〕281號)和我部《關於山西省晉中煤炭基地西山礦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環審〔2011〕245號)要求,取得了國家能源局《關於山西西山礦區小回溝煤礦化解煤炭過剩産能方案的復函》(國能綜函煤炭〔2018〕255號)。在全面落實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工程變更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有效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評價區位於呂梁山脈中段,屬中低山地貌,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為主,土壤侵蝕以輕度水力侵蝕為主。井田範圍內分佈有公益林、基本農田和居民點。天龍山國家森林公園、葡峰省級森林公園與井田採止線最近距離分別為380米、778米。首採區、全井田開採後,地表沉陷面積分別為9.3平方公里、40.9平方公里,以輕度和中度影響為主;地表下沉最大值分別為2.6米、9.7米,將對井田區域地形産生一定影響。
(二)地下水環境影響。煤礦開採將疏幹山西組、太原組等煤係含水層,疏幹水以礦井水形式排出。採煤導水裂縫帶將導入二疊係下石盒子組底部含水層,不會導入其上覆的上石盒子組、石千峰組、三疊係砂岩含水層及零星分佈的第四係含水層。但受地表沉陷影響,局部流場將發生變化,會向下部含水層越流補給,水量、水位將有一定程度下降,影響部分居民取水。奧陶係灰岩含水層屬煤係下伏含水層,採煤可能對該含水層産生一定影響。井田位於晉祠泉域二級保護區範圍內,距泉域重點保護區最近4.2公里,距晉祠泉18公里,處於晉祠泉域的徑流-滯流區帶上,正常情況採煤對晉祠泉域奧灰岩溶水影響較小。
(三)地表水環境影響。井田外主要分佈有白石河,距本工程工業場地最近0.1公里,為地表水Ⅲ類水體。監測結果表明除氨氮超標外,其餘水質因子均達到《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要求。生産生活廢(污)水如果外排,將對地表水體及周圍生態環境産生一定影響。
(四)大氣環境影響。礦井施工作業面和施工交通運輸産生的揚塵,工業場地平整形成的裸露地表、地基開挖、回填以及散狀物料堆放等揚塵,對大氣環境産生揚塵污染。已建成的2台20噸/小時燃煤鍋爐,以及運營期擬建的1台20噸/小時燃氣鍋爐和瓦斯抽放站,也將對大氣環境産生一定影響。
三、減緩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強化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減少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按照“邊開採、邊恢復”要求,加強沉陷影響區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制定沉陷區生態恢復方案和補償措施。對影響範圍內的村莊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保證居民房屋不受採煤沉陷影響。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系統,開展岩移變形跟蹤觀測,重點做好鄰近天龍山國家森林公園、葡峰省級森林公園的地表岩移觀測和巡查工作,必要時留設足夠的邊界保護煤柱,避免採煤引起的滑坡、崩塌等對森林公園造成影響。
(二)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建立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對F3斷層、12處陷落柱留設安全煤柱,嚴禁採用疏水降壓的採煤方法,切實保護晉祠泉域和奧灰水資源。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嚴格落實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提前做好供水預案,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居民供水安全。
(三)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礦井水和生産生活污(廢)水處理後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煤泥水實現一級閉路迴圈。
(四)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礦井施工場地、施工道路每日灑水,施工工地周邊設置圍擋,露天堆放的散狀物料實施全覆蓋,加強運輸道路維護和工業場地揚塵控制,原煤、産品煤依託配套選煤廠採用筒倉貯存;輸煤棧橋全封閉,原煤轉載點、破碎篩分系統設置布袋幹式除塵系統。2019年底拆除2台燃煤鍋爐,新建燃氣鍋爐採用臭氧脫硝處理,鍋爐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落實瓦斯綜合利用措施,加快瓦斯電廠建設進度,確保與本工程同步投運,嚴禁高濃度瓦斯排放。
(五)落實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確保各場地廠界及敏感點達標。本工程為山西省五個煤矸石返井試點企業之一,運營期矸石全部經矸石充填系統充填井下。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生態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運作3-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華北督察局和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北督察局、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及太原市環境保護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六、其他要求仍按照環審〔2009〕498號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19年2月18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太原市環境保護局,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華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2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