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天然氣水合物鑽採船(大洋鑽探船)項目南部碼頭及岩心庫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
《關於審批天然氣水合物鑽採船(大洋鑽探船)項目南部碼頭及岩心庫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廣海地調函〔2018〕5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地處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龍穴島東北角,位於廣州港南沙港區,主要為鑽採船、調查船提供靠泊、補給、維修等後勤保障服務。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碼頭工程、疏浚工程、堤防加固工程、岩心庫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其中,碼頭工程沿既有岸線布設,包括1個4萬噸級鑽採船泊位、1個4500噸級保障船泊位和6個850噸級至6700噸級不等調查船泊位,碼頭采用高樁梁板結構,總長1000米。後方陸域面積19.8公頃,利用港域及支航疏浚泥沙進行墊高,不進行圍填海,設置岩心庫區、鑽採保障區和綜合保障區。陸域東側和北側加固堤防850米,修復堤防75米,陸域西側和南側新建護坡1211米。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廣州港總體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項目實施將對水環境、生態環境等産生一定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項目建設導致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
(一)環境風險及防範措施。船舶風險事故泄漏、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將污染港區及相關區域水環境。為此,應制定和完善突發事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報相關部門備案,與當地政府、海事部門、南沙港區等應急預案做好銜接,聯合社會應急資源有效防範和應對環境風險。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滿足環境風險應急能力要求。加強航道內船舶導助和交通秩序管理,禁止在大風及雷暴等不利天氣條件下靠泊作業。規範管理實驗室危險化學品。
(二)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港域疏浚、堤防加固及修復等涉水作業將破壞底棲生物棲息環境,對水生生物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為此,應嚴格控制涉水施工範圍,優化施工期安排,港域疏浚應避開幼魚幼蝦保護期和南海休漁期(3月1日至8月16日),途經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施工船舶應限速慢行,密切關注並避讓中華白海豚。落實生態補償措施,疏浚結束當年和第二年的5月至8月在伶仃洋海域開展花鱸、黃鰭鯛、黑鯛、長毛對蝦、刀額新對蝦等增殖放流,並對增殖放流效果進行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放流種類和規模。利用現狀岸線,不得圍填海。
(三)水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施工懸浮泥沙、生産廢水,施工期及運營期生活污水、船舶污水、實驗室廢水、維修含油污水等排放對水質將産生一定不利影響。為此,應選用適宜的施工工藝,港域疏浚採用抓鬥式挖泥船施工,陸域吹填採用絞吸式挖泥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優化施工船舶航行路線,避開不利氣象及潮流條件。在堤防加固及修復和護坡工程完成後實施陸域分區吹填,吹填泥漿應延長停留時間,溢流口設置防污簾。做好危險廢物暫存間、生活污水處理站等區域防滲。港區生活污水、預處理後的含油污水,接入新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回用於綠化等。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收集後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實驗室廢水經加鹼調節等預處理後接入污水處理站。
(四)其他影響及保護措施。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區域環境産生不利影響。為此,碼頭配套建設岸電系統。通過封閉圍擋、灑水抑塵、硬化路面等防治揚塵污染,渣土車輛應進行遮蓋,岩心庫配備移動式粉塵收集凈化裝置。實驗室廢氣收集後,經“鹼液噴淋+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後,送24米高排氣筒排放。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方案,加大疏浚土回收利用,減少外拋。船舶垃圾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實驗室廢試劑、岩心庫廢機油等危險廢物分類存放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委託有資質單位處置,施工區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明確環境保護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四、我部委託華南督察局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工程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局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南督察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以及廣州市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2月20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中國地質調查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廣州市碧航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華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2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