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嘉陵江利澤航運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重慶嘉陵江利澤航電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嘉陵江利澤航運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渝利航文〔2018〕15號)和《關於審批修改完善後的嘉陵江利澤航運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渝利航文〔2019〕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嘉陵江利澤航運樞紐工程位於嘉陵江幹流中游合川段,壩址位於重慶市合川區北部,距上游桐子壕樞紐壩址29.7公里,距下游草街樞紐壩址70公里,庫區回水涉及四川省和重慶市。工程任務以航運為主,航電結合,以電促航。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擋水建築物、通航建築物、泄水建築物、發電廠房等,其中,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壩,最大壩高42米,水庫正常蓄水位210.725米,相應庫容5282萬立方米,具有日調節性能;通航建築物為Ⅳ級船閘,最大過船噸位500噸;泄水建築物包括14孔泄水衝砂閘;發電廠房總裝機容量7.4萬千瓦。
該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以及《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規劃》,總體符合嘉陵江流域(桐子壕至河口)航電開發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的相關結論和要求。重慶市、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出具了《關於嘉陵江梯級渠化利澤航運樞紐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渝發改交〔2014〕1078號)。該項目實施將改變局部河段生態環境現狀,對水生生態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項目實施後,庫區河段水深、水面寬度等增加,流速減小。項目與下游草街樞紐水庫水位銜接,不會造成壩下脫水。庫區水環境品質變化不大,庫尾武勝水文站斷面、兩條支流回水區等部分水域化學需氧量等指標數值略有增加,庫區局部水域存在出現水體富營養化、水華的可能。據預測,在採取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措施後,河段水質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水生生態影響。項目實施將進一步加劇局部河段阻隔影響,庫區魚類將由喜流水生境魚類為主向喜緩流水或靜水魚類為主轉變。産漂流性卵魚類在主要繁殖季節將受影響,繁殖規模將縮減。庫區河段産粘性卵魚類産卵場中,4個産卵場功能大部分喪失,2個産卵場在平水年能保留部分産卵功能,其餘産卵場受影響較小;上述受影響産卵場大部分位於嘉陵江武勝段岩原鯉中華倒刺鲃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受影響魚類中,華鯪是長江上游特有種,其他魚類均分佈相對廣泛;岩原鯉和華鯪資源量較少,其他魚類資源量相對豐富。
(三)陸生生態影響。工程佔地、水庫淹沒和移民安置等將佔用和淹沒部分陸生植被,造成一定的生物量損失,不會造成植被類型和群落的消亡。項目實施還將佔用部分陸生動物生境,可能對其造成驚擾或傷害。
(四)其他影響。項目施工期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敏感點及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項目實施存在船舶溢油影響飲用水取水口水環境安全、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導致庫區水環境品質惡化、清平鎮污水處理廠受洪水淹沒引發水污染等環境風險。
三、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進行庫底生態環境保護清理,完成武勝縣街子産業新城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改造,擴大中心鎮、清平鎮、真靜鄉污水處理廠服務範圍,完善收集管網,同步提標升級改造,相關投資納入本項目。協調地方政府加強庫周污染源管理,嚴格落實武勝縣人民政府印發的《武勝縣嘉陵江沿線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武勝府辦發〔2017〕6號)、《長灘寺河流域(武勝段)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武勝府辦發〔2017〕17號)、南溪河(興隆河)流域內7個鄉鎮簽署的《南溪河聯合治理行動合作協議》、合川區人民政府印發的《合川區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合川府辦發〔2018〕33號)等文件確定的各項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強運作期船舶污(廢)水管理,禁止向河道直接排放。定期打撈庫區及周邊水域漂浮物,對庫區及相關河段水質開展長期監測,對庫區富營養化情況進行預警預報。施工期和運作期的各類污(廢)水,經處理後回用或綜合利用,不得直接向河道排放。
(二)生態調度措施。蓄水初期和運作期11月至次年4月下泄不低於188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運作期5月至10月下泄不低於249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運作期5月至7月,在水溫及流量等條件適宜時,實施不少於2次的敞泄調度,每次敞泄持續6天以上,為魚類繁殖創造條件。在項目建成前,完成與亭子口水庫進行聯合生態調度課題的研究工作,根據流域聯合調度工作進展,適時實施。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要求應納入日常調度運作規程,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三)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嘉陵江幹流草街樞紐壩址以下68公里河段、支流渠江重慶段74公里河段劃為魚類棲息地,不再建設規劃的井口梯級,制定保護規劃,採取禁止建設攔河閘壩、禁止採砂、儘量減少濱岸帶硬化、規範港口及錨地建設及優化管理等措施進行保護。在本項目以及下游草街樞紐同步建設豎縫式魚道過魚,以受項目影響的魚類為主要過魚對象,下階段應開展必要的生態學及水工模型實驗,優化細化方案並開展專題設計,確保兩處魚道同步建成運作,運作期應加強管理,確保長期有效。在業主營地建設魚類增殖放流站,在截流前形成魚類增殖技術能力和運作管理體系,放流對象包括胭脂魚、岩原鯉、中華倒刺鲃、中華金沙鰍、華鯪等魚類,考慮不同魚類生物學特點,截流後即選擇合適規格和適宜地點開展長期放流,放流規模為26.6萬尾/年。嚴格落實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於〈嘉陵江利澤航運樞紐工程對嘉陵江武勝段岩原鯉中華倒刺鲃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影響專題評價報告〉的批復》(農長(資環)便〔2016〕23號)要求,加強與相關單位的協調,強化對嘉陵江武勝段岩原鯉中華倒刺鲃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的保護。下一步,應加強與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對接,根據其將要制定出臺的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在蓄水前採取相關措施,確保符合紅線管理要求。
(四)陸生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人員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減少對動植物的傷害及其生境的佔用和擾動。施工和蓄水前分別對佔用和淹沒區域的陸生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開展專項調查,對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發現的珍稀保護植物、古樹名木、受傷的野生動物採取保護或救助措施。科學設置棄渣場,實施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臨時佔地、棄渣場等施工跡地等進行生態修復或復耕。
(五)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並與地方政府、海事部門和相關取水口管理單位的應急預案做好銜接,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落實船舶溢油等環境風險防範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加大風險監測和監控力度,施工期在取水口週邊預設防油網(欄)。一旦出現事故,必須及時通報相關部門以及取水口管理單位,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確保供水安全。落實清平鎮污水處理廠防洪措施,依法加強對庫區、沿庫岸線的道路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的管理。
(六)其他保護措施。採用覆蓋運輸、灑水降塵等措施防治施工揚塵污染,採用避免夜間施工、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實施降噪減振、在噪聲超標居民點安裝隔聲屏障或隔聲窗等措施,防治噪聲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給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移民安置、專項設施復建等應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四、你公司應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生態環境管理。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題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
你公司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水庫蓄水及運作期生態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草街樞紐及本項目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底生態環境保護清理報告、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管網配套完成情況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強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運作期管理和維護,確保長期有效。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水污染防治、生態調度、棲息地保護、過魚、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接入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資訊平臺,納入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西南督察局和重慶市、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局),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南督察局和重慶市、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局)以及合川區、廣安市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3月13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合川區生態環境局、廣安市生態環境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西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3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