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陜西省引漢濟渭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陜西省引漢濟渭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引漢建字〔2019〕6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陜西省西安市、咸陽市和西鹹新區,是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的骨幹輸配水工程。工程任務是將引漢濟渭工程調入關中的水量按照確定的水量配置方案輸送給各受水對象,工程主要供水對象涉及西安市、咸陽市、西鹹新區。工程採用整體一次立項建設,分期配水,輸水規模為10億立方米/年,與引漢濟渭一期工程調水規模一致。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黃池溝配水樞紐和南幹線、北幹線2條輸水線路,及相應的事故檢修退水工程和配套設施。黃池溝配水樞紐由分水池、池周進出水閘、泄洪設施等組成;輸水線路總長192公里,採用隧洞和管道形式輸水,其中南幹線長約103公里,從黃池溝配水樞紐至灞河分水口;北幹線長約89公里,從黃池溝配水樞紐至涇河新城北關水廠分水口。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等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一)嚴格落實“以新帶老”措施。流域內已建黑河金盆水庫、石砭峪水庫未泄放生態流量,李家河水庫生態流量泄放不足,已對水庫所在的黑河、石砭峪、輞川河水生生態系統産生不利影響。該項目實施後,將置換黑河金盆水庫、石砭峪水庫、李家河水庫供水量約0.58億立方米。根據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逐步退還擠佔的農業與生態用水”的開發任務,按照相關水庫下游河道的生態用水需求,將相關水量用於退還生態用水。下一步,確定泄放流量、泄放過程及泄放措施,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進行實時監控。嚴格按照《陜西省引漢濟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3〕326號)要求,落實漢江干支流魚類棲息地保護、河道連通等相關工作。對引漢濟渭工程部分渣場和施工營地涉及陜西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黑河多鱗鏟頜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問題,依法予以整改,並在本工程開工前完成。
(二)水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實施後,供水産生的新增污染負荷,將對涇河、渭河、漆水河、石川河等受納水體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施工期隧洞涌水將對部分溫泉和森林植被、東安村和司馬村等2處供水水源井等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應進一步優化工程受水區水量配置,加大工業節水力度,節約出的水量優先滿足生態用水需求。地方政府應進一步完善並嚴格落實《引漢濟渭工程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陜政函〔2018〕227號),貫徹“增水不增污、增水減污”的水污染防治思路,細化各控制單元的具體治污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經費保障、完成時間等內容,按期完成各項治污工程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水環境監測與安全預警系統建設。
加強隧洞等地下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及預報,採取“堵截排”綜合措施,及時治理隧洞施工涌水,嚴防隧洞施工排水對沿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敏感水體造成污染,做好應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工況下廢污水直接滲入地下。針對工程施工影響的東安村、司馬村供水水源井,加強監測並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現水位或水質明顯變化,立即啟動預案,及時採取措施為周邊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確保不對周邊居民生活用水造成影響。
(三)生態影響及保護措施。工程涉水施工將對施工水域的河流底質及浮游生物、底棲動物、魚類等水生生物等産生不利影響,造成水生生物種群結構發生一定改變,魚類資源量有所減少。工程施工及佔地將對區域陸生生態産生一定影響,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應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時間,禁止在魚類集中産卵期和幼魚生長期的4月至7月開展涉水施工。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施工結束後,對受施工影響的河道沿岸帶和河床底質等水生生境進行生態修復。
應加強施工人員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減少對動植物的傷害及其生境的佔用和擾動。施工前對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發現的珍稀保護植物、古樹名木、受傷的野生動物採取保護或救助措施。進一步優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嚴格落實沿線敏感區地下穿越及施工佈置方案,加強棄渣綜合利用,減少棄渣量。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區內毀林開道、設置棄土(渣)場和施工營地等。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臨時佔地、棄渣場等施工跡地等進行生態修復或復耕。
(四)其他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項目實施産生的污(廢)水、施工揚塵、固體廢物等,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應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施工期各類污(廢)水,經處理後回用或綜合利用,不得直接向河道排放。採取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治理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三、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建立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陸生生態恢復、水環境保護、生態流量泄放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四、我部委託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以及西安市生態環境局、咸陽市生態環境局、西鹹新區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7月8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西安市生態環境局、咸陽市生態環境局、西鹹新區生態環境局,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7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