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浙江省開化縣開化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開化縣開化水庫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浙江省開化縣開化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開水庫開發〔2019〕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馬金溪中上游河段,工程任務以防洪、供水和改善流域生態環境為主,結合灌溉,兼顧發電等綜合利用。水庫正常蓄水位251米,死水位205米,總庫容1.84億立方米,調節庫容1.36億立方米,防洪庫容0.58億立方米,生態庫容0.6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設計水準年多年平均總供水量約1.64億立方米,用於城鎮生産生活、下游生態和灌溉。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水庫工程、供水工程和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工程等三部分。其中,擋水建築物主壩為砼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85米;溢洪道設3孔泄洪閘,採用底流消能;發電引水系統位於大壩左岸,進水口採用岸塔式分層取水,壩後式電站總裝機1.34萬千瓦。供水線路基本沿馬金溪佈置,總長46.2公里。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工程由錢江源國家公園生態改善工程和流域既有水利水電設施處置工程組成,包括齊溪水庫調度方式調整、8座堰壩拆除、14座小水電安裝生態流量泄放及監測設施、24座閘壩補建過魚設施等。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開化縣馬金溪流域綜合規劃》及相關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對水資源和水文情勢的不利影響。馬金溪流域現狀水資源利用率為5.9%,開化水庫工程實施後,流域水資源利用率提高至6.15%。受工程影響,壩址斷面部分月份月均下泄流量較天然流量減小。
(二)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項目實施後,供水産生的新增污染負荷將對受納水體水質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4月至9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三)對水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建成後,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喜流水生境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下泄流量減少、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産粘沉性卵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對陸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蓄水後,將淹沒6株古樹和少量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金蕎麥,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其他陸生植被及陸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五)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工程的影響。工程所在的馬金溪流域水利水電開發已經對河流水文情勢、水生生態等造成了一定不利影響。生態環境改善工程的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改善流域生態環境。但拆壩施工可能對附近水環境産生一定影響,還可能産生固體廢物、施工揚塵、噪聲等影響。
三、減緩項目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進一步完善工程蓄水和運作的生態調度方案,下泄流量過程應滿足生態環境要求並納入水庫調度和發電調度運作方案,確保下游生態環境用水。水庫初期蓄水期在4月至9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80立方米/秒,其他月份不低於1.87立方米/秒。運作期在4月至9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80立方米/秒至6.50立方米/秒,其他月份不低於1.87立方米/秒至2.91立方米/秒。運作期每年4月至7月,每月實施一次生態調度,每次調度時間不低於10天,峰值流量不低於27.6立方米/秒,促進魚類産卵。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封堵體內埋設的生態放水管、電站生態流量旁通管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工程發電機組、電站生態流量旁通管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按有關規定開展水庫蓄水前的清庫工作,加強庫區水質保護和受水區水污染治理。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確保庫區水質安全。下階段結合模型實驗,開展工程分層取水措施專項研究和設計,進一步優化分層取水口相關參數,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水溫進行全面監測。
(三)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將開化水庫壩址以下開化境內57.1公里幹流河段以及支流齊溪天子墳水庫以下10公里河段、池淮溪雙河水電站壩址以下17公里河段、馬尪溪利平水電站壩址以下19公里河段等,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生境修復與保護。綜合考慮開化水庫及齊溪水庫的過魚需求,在開化水庫和齊溪水庫分別建設1台升魚機進行過魚,下階段開展專項設計,進行相關水工模型實驗,進一步優化各設施結構和參數,制定過魚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蓄水前在業主營地旁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圓吻鲴、黃尾鲴、大眼鱖、光倒刺鲃、赤眼鱒、原纓口鰍、圓尾擬鲿等7種,放流規模21萬尾/年,選擇合適河段長期開展增殖放流。合理安排生態敏感區範圍內齊溪水庫閘門改造及齊溪支流堰壩拆除工程的施工時間,避讓魚類繁殖期等敏感時期,儘量縮短施工時間,減小影響範圍。下一步,應加強與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對接,根據其將要制定出臺的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在蓄水前採取相關措施,確保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要求。
(四)做好陸生生態保護。對受影響古樹和金蕎麥進行移栽,對項目實施中發現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時採取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範圍,減少臨時佔地,採取工程或植物防護措施減少水土流失,及時對臨時佔地進行生態修復。
(五)做好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工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科學的堰壩拆除方案,減少施工擾動對附近河流水環境的影響;針對拆除堰壩的棄渣及水庫淤積物的性質等,採取合理妥善的處置方式,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次生影響。對堰壩拆除河段進行適當的生態修復。
(六)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效防治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對堰壩拆除中的爆破等環節産生的噪聲、揚塵等採取有效減緩措施。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你公司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蓄水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生態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固定分層取水口、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區古樹和金蕎麥移栽、堰壩拆除實施方案、庫底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內容。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公司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流域生態環境改善工程實施效果及生態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過魚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生態環境部華東督察局、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東督察局、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以及衢州市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衢州市生態環境局,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華東督察局、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