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西安中核藍天鈾業有限公司藍田礦區 101工區廢水處理系統改造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中國鈾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西安中核藍天鈾業有限公司藍田礦區 101 工區廢水處理系統改造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鈾發〔2019〕16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陜西省西安市藍田縣境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尾渣庫滲出水處理設施、擴建尾渣庫滲出水收集池以及拆除鍋爐房和原尾渣庫滲出水處理設施等。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後,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公司應加快推進藍田鈾礦的退役治理工作。
四、我部委託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協同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環境影響報告表分送我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並按照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西安中核藍天鈾業有限公司,核工業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