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葦子溝煤礦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煤能源新疆鴻新煤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葦子溝煤礦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鴻新煤司〔2019〕2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井田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圖壁縣石梯子鄉和南山牧場,為新疆準南煤田呼圖壁白楊河礦區規劃礦井之一。井田面積約25.3平方公里,礦井設計生産能力240萬噸/年,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屬瓦斯礦井。全井田劃分為三個開採水準、一個輔助水準;劃分4個採區,首採區為二採區。工程採用斜井開拓方式、長壁一次採全高綜采采煤工藝,全部跨落法管理頂板。選煤採用動篩跳汰工藝。主要建設主斜井、副斜井等主體及輔助工程和儲運、公用及環保工程。工程依託的瓦斯電站環評文件由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單獨審批。
該項目建設符合發展改革委《關於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總體規劃的批復》(發改能源〔2011〕2865號)和我部《關於〈新疆準南煤田呼圖壁白楊河礦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環審〔2010〕434號)要求,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新疆“十三五”煤炭規劃建設生産有關工作方案的復函》(發改能源〔2017〕1484號)中的新疆“十三五”規劃建設煤礦項目,滿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新疆煤礦建設項目産能置換情況的報告》(新發改能源〔2018〕1035號)要求。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我部審批即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違法行為已經查處。你公司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有效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所在地位於天山北坡綠洲經濟帶中段,準噶爾盆地南緣。地貌類型以低山丘陵地貌為主。土地利用類型以草地為主,林地次之。土壤侵蝕以輕度—中度水力侵蝕為主。井田內分佈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天保林及4戶牧民,其中天保林位於井田開採範圍外的無煤區。井田外南側約1590米分佈有呼圖壁南山森林公園。首採區、全井田開採後,地表沉陷面積預測分別約2.9平方公里、21.6平方公里,地表下沉最大值分別為15.7米、25.6米,將對井田區域地形産生一定影響。
(二)地下水環境影響。煤礦開採將疏幹西山窯組煤係含水層,疏幹水以礦井水形式排出。一、二採區內採煤導水裂隙帶不會導入第四係潛水含水層。三、四採區採煤導水裂隙帶不會導入頭屯河組隔水層。採取措施後,燒變岩含水層水位基本保持不變。
(三)地表水環境影響。井田外分佈有呼圖壁河和呼圖壁河石門子水庫。呼圖壁河和呼圖壁河石門子水庫監測結果符合《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Ⅲ類要求。礦井水、生産生活廢(污)水處理不當,將對呼圖壁河産生一定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礦井施工作業面和施工交通運輸産生的揚塵將對大氣環境産生揚塵污染。已建成的1台4噸/小時、3台10噸/小時燃煤鍋爐,將對大氣環境産生一定影響。工業場地各廠界晝、夜間噪聲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工業場地、風井場地四週以及進場道路、臨時排矸場道路兩側200米範圍內無聲環境敏感點。
三、減緩項目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強化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減少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制定沉陷區生態恢復方案和補償措施,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系統,加強岩移變形觀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重點做好鄰近呼圖壁南山森林公園地表岩移觀測,必要時留設足夠的邊界保護煤柱,避免採煤對上述環境敏感目標造成影響。按照“邊開採、邊恢復”的要求落實生態恢復措施,做好國家二級公益林的保護、恢復和補償,實現生態綜合整治目標。建設單位應與可能受採煤影響的牧民溝通,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牧民搬遷安置工作。
(二)加強地下水環境保護。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原則,建立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對燒變岩區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布設跟蹤監測井,避免煤炭開採破壞燒變岩含水層。
(三) 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工程礦井水正常涌水量18000立方米/日,工業場地新建常規處理站和深度處理站,常規處理站採用“預沉+重介速沉+V型濾池+除硬+消毒”處理工藝,深度處理站採用“超濾+二級反滲透脫鹽”工藝。礦井水經常規處理後,部分用作井下消防灑水、鍋爐房補充水、瓦斯抽採泵站和黃泥灌漿用水等,剩餘礦井水經深度處理後用於大唐呼圖壁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熱電廠及呼圖壁縣天山工業園區生産用水。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採用“迴圈式活性污泥法+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工藝,生活污水經處理後全部回用於選煤廠補充水、井下消防、道路抑塵和綠化用水。煤泥水實現一級閉路迴圈,不外排。
加強礦井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應結合不同開採階段礦井水水質和水量變化情況,進一步優化礦井水綜合利用方案。優化礦井水綜合利用管線路由,避免穿越環境敏感區,強化管線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管理、維護和運作。礦井水輸水管線等綜合利用設施應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確保礦井水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
(四)落實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矸石井下充填系統應與礦井同步投産運作,運營期矸石全部充填井下。臨時排矸場設置截水溝、導流渠、淋濾液收集池等,淋濾液回用於臨時排矸場降塵灑水、不外排。廢機油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處置。
採用筒倉貯煤和封閉輸煤棧橋,原煤轉載點設置噴霧抑塵裝置、動篩車間設置袋式除塵器等;拆除已建成的1台4噸/小時、3台10噸/小時燃煤鍋爐。後續施工期採用電鍋爐,運營期採用水源熱泵、空壓機餘熱和電鍋爐聯合供熱。同步建設瓦斯電站,確保抽採瓦斯及時綜合利用,加強抽採瓦斯監測,嚴禁高濃度瓦斯排放。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降噪措施,確保各場地廠界及敏感點噪聲達標。
(五)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和實施計劃。優先解決“未批先建”現存的環保問題。鋻於周邊水環境較敏感,應先行建設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等環保設施,確保施工期礦井排水、生産生活污(廢)水等處理達標後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生態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須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程運作3-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西北督察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分別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北督察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及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中煤西安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8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