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南省南渡江邁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海南省南渡江邁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海控函〔2019〕10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海南省南渡江中游河段。工程任務以供水和防洪為主,兼顧灌溉和發電,併為改善枯水年枯期下游水生態環境創造條件。工程分期實施,樞紐區主壩、左岸灌溉渠首、環境保護設施均于近期建成,副壩、水庫移民等分兩期實施。近期(2030年)水庫正常蓄水位101米,興利庫容2.63億立方米,防洪庫容2.62億立方米;遠期(2040年)水庫正常蓄水位108米,興利庫容4.78億立方米,防洪庫容2.2億立方米,總庫容6.15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能力。工程近期多年平均供水量0.47億立方米;遠期多年平均供水量3.05億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積18.93萬畝,改善灌溉面積18.64萬畝,置換松濤灌區面積8.30萬畝。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座主壩、7座副壩、灌區渠首、發電引水系統等。其中,主壩為重力壩+左岸連接段粘土心墻堆石壩,最大壩高78.5米;7座副壩均為均質土石壩,最大壩高23.5米;灌區渠首和發電引水系統均採用疊梁門分層取水,電站總裝機4萬千瓦。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南渡江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及相關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對水資源和水文情勢的不利影響。上游松濤水庫下泄生態流量後,遠期工程壩址斷面多年平均水量較現狀增加1.3%,壩址下游龍塘斷面多年平均水量較現狀減少11.1%。壩址斷面豐水年平均流量有所減少,龍塘斷面各典型年平均流量均有所減少。
(二)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現狀壩上、壩下部分幹流河段和支流河段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總磷等水質指標超標,項目實施後,供水産生的新增污染負荷將對受納水體水質進一步産生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2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三)對水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南渡江流域梯級開發程度較高,工程建成後,將進一步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喜流水生境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下泄流量減少、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部分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對陸生生態的不利影響。工程蓄水後,將淹沒少量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古樹及特色植物,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次生熱帶雨林等陸生植被及陸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三、減緩項目建設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統籌考慮南渡江幹流生態和水環境需求,邁灣水庫和松濤水庫下泄生態流量,並將流量過程納入水庫調度和發電調度運作方案。邁灣水庫蓄水期間下泄不小于10.3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運作期6月至8月、9月至10月和11月至次年5月分別下泄不小于25.9立方米/秒、20.5立方米/秒和10.3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運作期每年6月和7月各開展1次生態調度,每次持續時間為10天至15天,其中漲水過程持續4天至6天,峰值流量不小于75.7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間通過預埋鋼管、生態機組旁通管和生態機組泄放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生態機組和大機組下泄生態流量。松濤水庫補建生態機組和生態流量旁通管,汛期6月至10月下泄不小于15.6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其餘月份下泄不小于5.2立方米/秒的生態流量。松濤水庫和邁灣水庫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落實《海南省南渡江邁灣水利樞紐工程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實施年度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針對目前預測超標的水質因子,制定污染物進一步削減方案,保障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效果。工程近期蓄水前,開展工程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效果評估,並作為工程投入運作的前提條件;進行庫底環保清理,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確保庫區水質安全。下階段結合模型實驗,進一步優化邁灣水庫疊梁門和松濤水庫分層取水口相關參數;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水溫進行全面監測。
(三)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將腰子河干流及其右岸支流共42公里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生境修復與保護,拆除陽江農場一級、陽江農場二級和同興3座小水電,不再進行開發利用。在邁灣水庫建設升魚機進行過魚,並在下游谷石灘、九龍灘兩座已建水電站補建魚道,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下階段開展過魚設施專項設計,進行相關水工模型實驗,進一步優化各設施結構和參數,制定過魚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近期蓄水前在業主營地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海南長臀鮠、鯪、鳊、倒刺鲃、光倒刺鲃、大鱗鰱、高體鱖,放流規模50萬尾/年,選擇合適河段長期開展增殖放流。在合適水域設置人工魚巢。
(四)做好陸生生態保護。優化施工場地,避讓左岸次生熱帶雨林;結合水源涵養林建設,對次生熱帶雨林植被進行修復;近期在庫周選擇試驗區開展次生熱帶雨林人工撫育試驗。嚴格控制施工範圍,減少臨時佔地,採取工程或植物防護措施減少水土流失,及時對臨時佔地進行生態修復。對受影響古樹、重點保護植物和特色植物進行移栽,對項目實施中發現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時採取保護措施。
(五)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效防治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嚴格落實各項移民安置環保措施。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與近期工程同步投産使用。
(一)你公司在開展可行性研究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合同,同步進行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蓄水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生態調度方案、邁灣水庫和松濤水庫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疊梁門、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3座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相關樹木移栽、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效果、庫底環保清理報告、松濤水庫環境影響後評價等應作為主要內容。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公司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效果及生態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過魚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以及儋州市生態環境局、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屯昌縣生態環境局、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1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水務廳,儋州市生態環境局、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屯昌縣生態環境局、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局,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華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1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