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七師奎屯河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
你局《關於審批〈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申請函》(奎河建管函〔2019〕1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新疆奎屯河流域,自奎屯河引水,向沿河灌區供水。工程任務以供水、灌溉為主,兼顧防洪、發電等綜合利用。工程實施後,奎屯河老渠首斷面多年平均供水量4.14億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積175.5萬畝,與下游防洪工程聯合運用,可將烏蘇市東工業園區防洪標準提高至5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將軍廟水庫、山區引水系統、新渠首拆除工程、團結幹渠改造工程及沿線建築物等。將軍廟水庫最大壩高133米,正常蓄水位1443米,死水位1395米,總庫容8078萬立方米,具有不完全年調節能力,電站裝機4.5萬千瓦。山區引水系統設計引水流量48.5立方米/秒,隧洞長10.75公里,引水系統末端設置新龍口電站,裝機14萬千瓦。改建團結幹渠總長8.84公里。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新疆奎屯河流域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環境影響
(一)對水資源和水文情勢的影響。目前,奎屯河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利用程度較高,奎屯河新渠首以下河段除洪水季節,已基本斷流。工程運作後,在落實灌區高效節水、區域及本工程供水範圍內灌溉面積退減、關停機井等後,區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利用量分別減少1億立方米和1.77億立方米。將軍廟水庫壩址至新渠首間將形成13公里減水河段,流量最大減幅89%(7月)。壩址下游老渠首斷面、車排子水庫壩址斷面下泄生態流量後,各月水量均有所增加。
(二)對水環境的不利影響。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對河流水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部分團結幹渠改建工程穿越獨山子第一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地下水型),施工期將對水源地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工程運作後,在落實灌區水井關停等措施後,區域地下水水位將有所上升。將軍廟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4月至7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三)對生態系統的不利影響。工程將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導致部分陸生野生動物生境受損,施工活動可能對鳥類等造成驚擾和傷害。工程運作後,受聯合調度影響,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胡楊河國家濕地公園由黃溝一庫、黃溝二庫滲漏的補給水量較現狀減少。大壩建設將進一步加劇對奎屯河魚類的阻隔影響。水庫水文情勢變化將導致魚類生境和資源結構發生變化,水庫調節、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魚類産生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水資源保護。你局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通過嚴格控制將軍廟水庫及下游灌溉設施運作調度,落實相關地區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控制指標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超採區治理方案》等相關要求,確保灌溉面積不超過175.5萬畝規模。嚴格落實本工程退地(7.44萬畝灌溉面積)和區域退地、農業節水等措施,細化工程各分水口門的取水總量和計量監控設施要求,對分水量實施監控,杜絕超量引水,避免因減水、節水不到位擠佔生態用水。採取措施使地表水供水量由現狀5.14億立方米壓減至4.14億立方米。按照有關各地區出臺的井電雙控取用地下水管理辦法,落實灌區水井關停措施,確保2025年奎屯河灌區水井關停588口,開採量由現狀3.05億立方米壓減至1.28億立方米,對保留水井安裝智慧計量系統,杜絕超采地下水。加強工程影響區地下水位長期觀測,並根據監測結果優化工程運作方案,及時調整灌區用水量。
(二)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切實保障將軍廟水庫壩址下游生態用水需求,堅持生態優先,在確保供水安全前提下,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和運作方式,儘量減輕對工程減水河段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將軍廟水庫5月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小于5.94立方米/秒,其他時段下泄生態流量不小于1.98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下泄流量在此基礎上還應疊加獨山子工業用水需求。下游老渠首斷面每年6月至10月下泄水量不少於5245萬立方米,以維持奎屯河流域濕地省級(兵團)自然保護區河道生態需水;不得對奎屯水庫、車排子水庫河道入庫水量進行調蓄,車排子水庫下泄水量不少於2201萬立方米,確保滿足奎屯河進入甘家湖區水量不少於5000萬立方米的要求,以保障甘家湖梭梭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用水。將軍廟水庫初期蓄水通過導流洞、生態放水管和發電引水洞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生態機組下泄生態流量。老渠首、車排子水庫通過泄洪閘下泄生態流量。在將軍廟水庫、老渠首、車排子水庫斷面下游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三)嚴格落實分層取水措施。結合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設計,建立相關運作機制。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河段水溫進行全面監測。
(四)加強水污染防治。按有關規定開展水庫蓄水前的清庫工作;加強庫區水環境管理,制定庫區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依法禁止建設與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提高牲畜圈養比例,積極發展生態農業,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提高農灌水利用率,減少農田排水量,降低面源污染負荷。進一步細化灌區退水治理方案,採取種植耐鹽、吸鹽植被等方式,改善車排子水庫以下河段水質。
(五)加強相關環境敏感區保護。嚴禁在奎屯河流域濕地省級(兵團)自然保護區內設置取(棄)土場。進一步優化調整平原水庫替代方案,保持黃溝一庫、黃溝二庫入庫水量,確保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胡楊河國家濕地公園補給水量不低於現狀水準。開展奎屯河流域濕地省級(兵團)自然保護區、甘家湖區生態跟蹤監測,依據監測結果,適時採取增加下泄水量等措施。退減灌溉面積優先退減佔用河道區域,以儘量恢復原河道形態。
(六)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將軍廟水庫庫區及庫尾以上幹流、支流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明確管理機構與協調機制、管理制度、基礎設施與能力建設、相關經費保障等內容。開展將軍廟水庫過魚設施專項設計,進行水工模型實驗、誘魚口流場數學模擬、游泳能力測試,優化誘魚設施型式及設計參數,提出專題設計報告並進行環保專項審查。建立相關運作機制,開展過魚效果監測和評估。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管理區內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技術能力,增殖放流新疆裸重唇魚和斯氏高原鰍4.6萬尾/年,並長期持續進行。開展運作期魚類增殖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監測結果適時調整增殖放流對象及規模。
(七)做好陸生生態保護。優化施工佈置,嚴格控制施工範圍,盡可能減少植被破壞,確保不對獨山子大峽谷景觀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做好工程土石方平衡,棄渣過程中應採取防護措施,嚴禁亂堆亂棄。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及時對臨時佔地、棄渣場等施工跡地進行生態修復。
(八)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工程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應收集處理後綜合利用,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採取灑水降塵和密封運輸等措施控制施工揚塵,採取加強車輛機械維護保養、施工車輛限速等措施控制噪聲污染。優先對施工期産生的固體廢物實施資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運至附近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一)你局在開展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時,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落實環境保護設計合同,與主體工程同步進行環境保護總體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環境保護工程招標,將環境保護工程施工納入工程建設合同中。
(二)蓄水前應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將區域退地、農業節水及灌區水井關停等階段性進展情況、水庫蓄水和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疊梁門、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庫底環保清理報告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你局應建立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明確人員和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和觀測計劃,就生態調度、過魚、棲息地保護、增殖放流、水溫恢復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3至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你局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以上單位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七師生態環境局,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七師生態環境局,新疆兵團勘測設計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2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