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冀東油田南堡1-3區Nm-Ed1滾動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油股〔2019〕36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冀東油田南堡1-3區新建1座無人駐守採修一體化平臺(NP1-3平臺),設有油氣生産計量系統、開閉排放系統及公用系統等設施,共設9個井槽(含6個單筒雙井),採用水基鑽井液鑽井15口(全部為生産井);新鋪設海底混輸管道(NP1-3平臺至NP1-1D人工島)、海底電纜(NP1-1D人工島至NP1-3平臺)各1條,長度均為1.8公里;同時對依託的NP1-1D人工島進行適應性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機艙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鋪管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加強海底管道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河北省漁業、海事部門和河北海警局。
(五)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鑽井液和鑽屑的排放速率,盡可能減小懸浮泥沙的影響範圍。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作業應避開所在海域主要經濟魚類的産卵盛期(4月至7月),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0年6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6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