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南-香港國際海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海南-香港海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移計〔2020〕3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主幹線西起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潮灘村,東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坎舂角,支線自幹線分支器連接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總長672公里,其中主幹線長561公里,支線長111公里。本批複路由全長635公里(不含香港管理海域範圍內路由),包括主幹線524公里和支線111公里,光纜全程挖溝埋設。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光纜埋設應採用先進的施工設備和工藝技術,在海況較好的緩流時段施工,減輕懸浮泥沙擴散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二)光纜應選擇安全環保、具有高防腐性能的材料和保護層,埋設足夠深度,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有害物質的溶出。
(三)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機艙含油污水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海,且應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除符合標準的食品廢棄物外,其他船舶垃圾、生産垃圾以及掃海清障打撈的廢物應分類收集後運至陸上處理,不得排海。
(四)嚴格落實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優化施工進度安排,光纜施工作業應避開重要漁業水域主要經濟魚類的産卵盛期(3月至7月)。施工過程中加強觀察瞭望,如發現中華白海豚靠近應停止施工,待其游離後方可恢復施工。
三、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上述三個單位。
生態環境部
2020年6月1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6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