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文山州清水河大型水庫工程建設指揮部:
你單位《關於審批雲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2020〕-3)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文山州)境內,壩址位於珠江流域南盤江水系清水江上游支流南丘河,工程任務以城鄉生活和工業供水、農業灌溉為主,兼顧發電等綜合利用。水庫正常蓄水位1392米,死水位1350米,總庫容1.264億立方米,調節庫容1.06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9156萬立方米,其中生活供水量3181萬立方米、工業供水量2194萬立方米、農業灌溉供水量3781萬立方米,電站總裝機0.7萬千瓦。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水庫工程和輸水工程兩部分。水庫工程主要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和發電廠房等建築物組成,其中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97米;輸水工程由泵站、輸水隧洞、輸水管道及交叉建築物等組成,輸水線路長215.59公里,除6.23公里無壓隧洞外,均為有壓管道;沿線共設置泵站12座,並利用7座已建小型水庫作為末端調蓄水庫。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南盤江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資源和水文情勢影響。工程實施後,清水江流域地表水水資源開發利用率由現狀的8.2%提高到12.4%。壩上河段急流生境變為庫區緩流生境,壩前最大流速從1.73米/秒降為0.49米/秒。受工程調蓄和供水影響,汛期6月至10月水庫下泄流量減少,其餘月份下泄流量增大。
(二)水環境影響。庫區干支流大部分斷面現狀水質達標,部分調蓄水庫水質存在超標現象。工程運作後,工程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庫尾上游、庫區和壩下河段水質造成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3月至7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三)水生生態影響。評價河段共分佈有魚類41種,含雲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種。工程建設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流水性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工程運作後下泄流量變化、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屬高原亞熱帶北部常綠闊葉林地帶,主要以常綠闊葉林、暖性針葉林、落葉闊葉林、稀樹灌木草叢、灌叢為主,分佈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櫸樹、古樹黃連木以及雀鷹等多種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次生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五)其他影響。項目施工期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下泄流量不低於1.67立方米/秒,4月至5月下泄流量不低於2.35立方米/秒,6月至10月下泄流量不低於3.35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當上游來水不足時按上游來水下泄,運作期當11月底水庫水位消落至1385米及以下時,12月至次年5月水庫按上游來水下泄。每年6月、7月水庫運作水位分別限制在1380米、1385米,進一步加大下泄水量,盡可能模擬天然徑流過程。將生態流量泄放和6月、7月運作限制水位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閘室旁通管、生態放水管和發電機組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或生態放水管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壩下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水庫生態環保清理,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禁止發展網箱和投餌養殖。結合水工模型實驗,進一步優化疊梁門設計。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河段水溫進行全面監測。強化庫區、調蓄水庫水質保護和受水區水污染治理,聯合相關部門嚴格落實《雲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樞紐工程水源區及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17-2035年)》(文政復〔2020〕1號),落實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實施年度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確保庫區水質安全。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清水河水庫庫尾以上9公里幹流河段和古登寨支流、壩址以下16公里幹流河段、支流清水河河口以上6公里河段、清水河小龍潭電站庫尾至丘北縣城下游27.8公里河段以及壩下支流石葵河、者莫河等河段劃為棲息地保護河段,進行生境修復與保護,原則上不再建設攔河建築物,拆除碧松就水電站,恢復河流連通性,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明確棲息地保護和管理措施、責任分工、資金保障等要求。下階段開展集運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實驗,進一步優化結構和參數,制定過魚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工程蓄水前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暗色唇鯪、狹孔金線鲃等魚類,放流規模為17萬尾/年,結合魚類棲息地保護需要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加快狹孔金線鲃人工繁育技術研究,確保蓄水前取得突破。
(四)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報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優化施工佈置,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施工和蓄水前對施工區及水庫淹沒區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發現的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救助措施,避免在珍稀保護野生動物繁殖季節進行高噪聲爆破等施工。對受影響的櫸樹、黃連木等古樹、重點保護植物、特色植物進行移栽。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針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開展生態修復。下階段,應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選址選線和施工方案,盡最大可能避讓或減少佔用生態保護紅線。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保護。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相關電站拆除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嚴格落實各項移民安置環保措施。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可研、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疊梁門分層取水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含小水電拆除方案)、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階段落實情況、庫區黃連木古樹和櫸樹移栽、水庫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生態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雲南省生態環境廳以及文山州生態環境局分別組織開展工程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單位,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6月1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雲南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水務局,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6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