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旅大5-2北油田Ⅰ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旅大5-2北油田Ⅰ期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19〕56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在旅大5-2北油田新建1座井口平臺(WHPA平臺)和1座生産支援平臺(PAP平臺),兩平臺通過棧橋連接。WHPA平臺設有蒸汽熱採配套系統、鍋爐給水處理系統、開閉排系統等設施,共設36個井槽,鑽井36口(34口生産井,2口水源井)。PAP平臺設有生活樓、鍋爐給水處理系統等設施。新鋪設海底混輸管道(WHPA平臺至SZ36-1 CEPN平臺)、海底輸氣管道(SZ36-1 CEPN平臺至PAP平臺)、海底電纜(SZ36-1 CEPN平臺至 WHPA平臺)各1條,挖溝埋設,長度均為3.9公里;並對依託的SZ36-1 CEPN平臺、LD6-2 CEPA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含油鑽井液和鑽屑應運回陸地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機艙含油污水運回陸地處理。甲板沖洗水、初期雨水和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回注不排海。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和安全規程,加強隨鑽監測,配備安全有效的防噴設備和良好的壓井材料及井控設備,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統。
(三)加強鋪管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加強海底管道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加強注汽、注水作業管理,防範地質性溢油事故發生。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注汽、注水過程中加強實時監測,杜絕超注超壓。
(五)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配備與油田規模相適應的溢油應急設備,修改完善油田原有溢油應急計劃,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遼寧省漁業、海事部門和遼寧海警局。
(六)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靠近大連斑海豹保護生態紅線區的海底管道及電纜應選擇落潮時施工,避免對生態紅線區造成影響。施工作業應避開所在海域主要經濟魚類的産卵盛期(5月至6月)和斑海豹繁殖、洄遊集中期(1月至2月),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0年6月1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6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