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瀋陽至白河高速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發改函〔2020〕1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遼寧省和吉林省境內,包括正線、相關線路改(遷)建工程。正線起自遼寧省既有瀋陽北站,經遼寧省瀋陽市、撫順市,吉林省通化市、白山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止于在建敦白鐵路長白山站,線路全長429.8公里。其中,新建線路427.8公里(遼寧省境內173.3公里、吉林省境內254.5公里),利用既有鐵路線2公里。相關線路改(遷)建工程主要包括瀋陽樞紐改建、白山東站既有渾白線改建、松江河站外既有線改建、既有通化站外遷等工程,涉及約74公里線路。全線新建隧道85座、橋梁179座,正線橋隧比約77%。全線設車站16座,其中,新建8座,利用和改建8座;新建牽引變電所7座,改建4座。正線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為雙線電氣化客運專線,設計速度350 公里/小時。
該項目已納入《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和《鐵路“十三五”發展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基礎〔2019〕1961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可能對沿線生態、聲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經過渾河、遼河沖積平原,以及長白山系龍崗山脈的低山丘陵及河谷平原、中山低山區。沿線評價範圍內植物群落類型豐富,林地以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為主,分佈有中華秋沙鴨、長白松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按照依法合規、生態優先、影響最小等原則,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對路線進行了比選和優化後,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吉林園池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頭道白河片區實驗區、松花江頭道江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社河及蝲蛄河等國家濕地公園、興京省級地質公園以及三塊石、松江河、江源等國家森林公園等生態環境敏感區。項目實施將破壞部分植被,可能對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響,部分隧道施工可能對周邊地表植被産生不利影響;涉及濕地公園、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等路段,還可能對水生生態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新增的人工構築物將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
(二)噪聲及振動影響。瀋陽、撫順、通化等正線及改(遷)建工程的評價範圍內分佈有聲環境敏感目標440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178處,其中,距鐵路外側軌道中心線30米內的聲環境敏感目標有82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現狀均滿足標準要求,受既有鐵路和公路交通噪聲等影響,245處聲環境敏感目標現狀超標。項目實施後,運營近期不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預測有373處聲環境敏感目標超標,18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超標。
(三)水環境影響。項目以橋梁跨越頭道白河、松江河等多條河流,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穿越遼寧省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縣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吉林省白山市大陽岔河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其中,施工期在3處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設置拌合站、取土場、棄土場、施工便道等臨時工程,在大伙房水庫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布設2座車站。項目實施産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隧道施工可能對隧道周邊居民飲用水分散取水點産生影響。動車所、機務折返段、污水處理設施、固廢暫存場地等區域,可能發生滲漏污染地下水環境。
(四)其他影響。項目實施還將産生電磁影響、揚塵污染和固體廢棄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項目鄰近或跨越自安山城、長白山神廟遺址、高爾山山城、阿金溝長城等文物保護單位,可能會對其産生一定影響。突發事件導致污染物外排、儲油罐泄漏等事故均可能導致次生環境污染,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生態保護。著重做好生態環境敏感區的保護,落實現有臨時工程調減方案,下階段應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線路和施工方案,盡最大可能避讓或減少佔用生態環境敏感區。項目穿越吉林園池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頭道白河片區實驗區時,應落實以橋代路方案,結合沿線保護動物習性進一步優化橋梁設計,進一步減少橋墩數量和佔地面積等,不得新增臨時工程,減緩阻隔等影響;全路段採取聲屏障措施,減緩列車運作噪聲、燈光等對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的整體影響;考慮到中華秋沙鴨的活動習性,線路跨越頭道白河處兩側路段,應採取全封閉聲屏障,全封閉聲屏障延長量應覆蓋其沿岸兩側活動範圍;對該路段聲屏障措施開展專題論證和專項設計,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強化對中華秋沙鴨等的保護;針對施工方案開展專項設計,施工期避開中華秋沙鴨等保護動物的繁殖季節,研究採取生態環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加強施工期監控監測,儘量減少施工對自然保護區保護動物及其重要棲息地的干擾。針對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以及其他生態環境敏感區,應嚴控施工和佔地範圍,避開主要保護動物繁殖、遷徙等特殊時期,鄰近中華秋沙鴨、鴛鴦等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活動區域施工時,應採取優化施工時間安排、監控、減振、降噪、擋光等措施,減緩對其的不利影響;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加強對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及其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不得在核心區內設置橋墩,儘量避免在實驗區水域設置橋墩,嚴格落實增殖放流等生態補償措施。針對噪聲、振動等對主要保護魚類的影響,開展專題研究論證,根據論證結論採取必要的措施。
加強對重點保護植物的保護,細化並制定移栽及管護方案,最大限度減少砍伐。針對涉及保護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他有必要的路段,應開展景觀設計,確保工程與周圍自然環境、歷史文化、城市風貌等相協調。應主動對接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做好與其的銜接;針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等路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管部門意見和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新發現的珍稀瀕危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依法履行相關手續並報告我部。根據詳查結果,儘量優化臨時工程佈置,臨時工程儘量佈置在永久佔地範圍內,施工便道儘量利用既有道路,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強化施工期管理,針對隧道、橋基、路基等採取生態環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對野生動植物的傷害和對其生境的佔用和擾動;根據動物習性,合理優化施工安排,採取必要的措施減緩線路阻隔影響。強化土石方的調配和綜合利用,從源頭減少棄渣,強化棄渣管理。棄渣場選址儘量避開敏感區和地質災害多發區域,採取先擋後棄、渣體防護、生態修復、強化監控等措施,預防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災害等導致的次生生態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場地、取(棄)土場及沿線站場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和有必要的邊施工邊修復,涉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的生態修復要與主要保護對象生境恢復和再造相結合。針對大型棄渣場等佔地較大的臨時工程,對其生態修復措施應開展專項設計。在實施生態修復和水生生態補償時,應選用本土物種,避免外來生物入侵。加強對隧道頂部周邊植被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採取保護措施。
(二)嚴格落實噪聲及振動防治措施。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針對運營期振動預測超標的敏感建築物、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米範圍內噪聲敏感建築物提出的拆遷或功能置換措施,納入工程拆遷一併實施,配合兩省人民政府落實相關承諾。對其他噪聲預測超標的敏感目標,優先採取封閉式聲屏障、折臂式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增加隔聲窗等措施。考慮到敏感目標比較集中等因素,項目正線瀋陽北站至瀋陽東站路段,應進一步就地下敷設和地上全封閉聲屏障措施進行研究比選,採取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切實減緩對周邊敏感目標的影響。針對聲屏障、隔聲窗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開展環保專項設計,確保其形式、結構、材質、長度、高度等滿足降噪效果要求。按照要求做好施工期噪聲和振動控制,高噪聲及振動施工機械儘量遠離敏感目標或避開敏感時段,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隧道施工爆破等噪聲,加強施工期監測,必要時採取移動式聲屏障等措施,儘量減少對周邊敏感目標的不利影響。針對撫順市等區域隧道工程鄰近敏感目標的路段,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控施工機械、爆破等導致的振動影響。運營期加強噪聲及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相關措施。配合沿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築物;必要時,合理優化調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關區域規劃。
(三)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針對穿越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和I類、Ⅱ類水體等水環境敏感區域的路段,取消露水河等河流中的2個水中墩,下階段應進一步優化設計和敏感區內工程規模,儘量減少I類、Ⅱ類水體中的橋墩,大營、廟嶺、北崗等隧道及輔助坑道洞口、拌合站等臨時工程應遠離敏感區域布設;儘量減少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的地面工程長度、隧道及輔助坑道洞口,統籌考慮臨時工程環境影響、施工廢水量和處置方式等,儘量合併准保護區內的臨時工程,調減數量及規模並採取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不得設置排污的臨時工程,經處理的污(廢)水儘量回用,避免向敏感區域排放;針對涉及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的白山、楓葉嶺等隧道的排水進行清污分流,經處理後回用,加強監測和監控,必要時及時採取封堵等應急措施,防止疏排水對飲用水水源造成不利影響;對涉及敏感區域的跨河橋梁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
施工期生産、生活廢水經收集處理達標後,優先回用,剩餘部分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排放。涉水施工選擇在枯水期,並採用鋼圍堰等先進施工工藝。加強孤山、雙山、吉峰等有岩溶發育的隧道施工期監控,制定居民飲用水供水應急預案,保障居民用水。落實運作期站場污(廢)水處理措施,採用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等措施,妥善處置。其中,大伙房水庫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新賓和東韓家車站,處理後的污水不得向准保護區內排放。下階段應結合站場污水量及當地氣候條件等,優化站場污水處理工藝設計,制定運作期運作維護管理措施,確保污水長期得到有效處置。針對通化西客運折返所、桃源村貨運機務折返段、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地等區域,採取防滲措施,合理設置地下水跟蹤監測點並制定監測方案,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採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四)落實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牽引變電所場界應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限值要求,加強運營期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選用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施工機械,採取密閉運輸、苫蓋物料、灑水抑塵等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運營期加強通化地區相關線路的煤塵污染控制,鍋爐煙氣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要求。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嚴格控制涉及文物保護單位路段的施工範圍,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減緩項目實施産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嚴格落實安全生産相關規定,減少事故導致的次生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針對相關站段儲油罐,加強監控和日常檢查,按照相關規範和行業要求,完善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按照相關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將飲用水水源和敏感水體在項目施工和運營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等納入其中一併考慮,制定相關應急措施,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銜接,落實演練、配備物資及設備、備案等要求,切實防範環境風險。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體系,明確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景觀、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修復措施等專項設計。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貫徹生態文明理念,推進文明施工,創建生態工程。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向我部報告。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全線正式運營5年後,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主動回應公眾關於項目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的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五、我部委託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吉林省生態環境廳以及瀋陽市、撫順市、通化市、白山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松遼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修改完善後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説明、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在項目所在地政府網站或公共媒體網站上予以公開,並分送上述單位,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5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鐵路局,遼寧省、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瀋陽市、撫順市、通化市、白山市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京沈客專遼寧公司(哈大客專公司)、中國鐵路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松遼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5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