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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於報送南陽~荊門~長沙1000kV特高壓交流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科〔2020〕24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新建長沙10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湖南省長沙市。本期建設2×3000兆伏安主變,4組高壓電抗器(2組840兆乏、2組720兆乏),1000千伏交流出線間隔4回,500千伏交流出線間隔7回等。
(二)擴建荊門10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湖北省荊門市。本期建設3組高壓電抗器(2組720兆乏、1組600兆乏),1000千伏交流出線間隔3回等。
(三)新建南陽~荊門1000千伏交流輸電線路,全長約289千米,途經河南省南陽市和湖北省襄陽市、荊門市。
(四)新建荊門~長沙1000千伏交流輸電線路,全長約346.5千米,途經湖北省荊門市、潛江市、荊州市和湖南省岳陽市、長沙市。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應設置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
(二)變電站應合理佈局,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確保變電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同時確保該工程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線路應避讓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確實不能避讓必須經過的,應採取較小塔型、高塔跨越、檔距加大等措施,選擇影響較小區域通過,減少佔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和景觀。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採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擾民;施工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産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沿線地表水體;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儘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治理。
(五)新建變電站生活污水經處理後用於站區綠化或噴灑道路,不外排。變電站設置足夠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應進行防滲漏處理,産生的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應交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防止産生二次污染。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七)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該項目竣工後,須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投入運作。
四、我部委託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分別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生態環境廳,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9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生態環境廳,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9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