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西部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重慶市渝西水資源配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渝西水司文〔2020〕8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位於重慶市長江以北、嘉陵江及渠江以西區域,工程任務是通過新建長江、嘉陵江、渠江、涪江等提水工程向重慶西部地區城鄉生活和工業供水,兼顧改善受水區河流生態環境用水,退還被擠佔的農業灌溉用水。規划水平年2030年,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9.76億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4.55億立方米、工業用水5.21億立方米。工程建設內容主要由泵站工程、輸水工程、調蓄水庫等組成。泵站工程包括水源泵站7座、加壓泵站5座、水庫二級提水泵站8座,水源泵站分別從長江、嘉陵江、渠江和涪江取水,設計總取水流量40.2立方米/秒,其中長江金剛沱泵站設計流量28.6立方米/秒。輸水工程主要為管道和隧洞,線路總長約444.6公里。調蓄水庫7座,其中新建聖中水庫1座,位於重慶市江津區,總庫容為1737萬立方米、最大壩高58.5米;利用已建鹽井河、孫家口、鄧家岩、玉灘和在建韆鞦堰、同心橋等6座水庫。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項目實施將對流域水環境、水生態等産生一定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實施後,引水對長江、嘉陵江、渠江、涪江等水文情勢影響較小,嘉陵江草街泵站取水可能造成下游斷面流量部分時段低於生態流量泄放要求。已建的鹽井河、孫家口、鄧家岩等調蓄水庫,以及區域內同心、金堂等水庫現狀未下泄生態流量,壩下河段存在減脫水現象。 部分已建調蓄水庫及受、退水區部分河流現狀水質超標,工程實施後,供水帶來的新增污染負荷將增加調蓄水庫和受、退水區河流水污染防治壓力。部分隧洞工程施工可能造成附近地下水位下降,影響附近居民飲水。
(二)水生生態影響。工程涉水施工將對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合川大口鯰縣級自然保護區及嘉陵江合川段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水生生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運作期水源泵站取水將導致長江、嘉陵江、涪江和渠江取水口斷面附近部分魚卵、魚苗損失。
(三)陸生生態影響。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陸生植被及陸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四)其他影響。施工期生産廢水、隧洞涌水及施工期和運作期生活污水等如直接排入周圍水體,將可能對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區域環境和周邊敏感點産生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優先保障取水口下游生態環境用水需求。嚴格落實《長江流域綜合規劃》《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等要求,確保長江金剛沱泵站取水斷面、嘉陵江草街電站壩址斷面生態流量,當長江金剛沱泵站取水斷面來流低於2138.6立方米/秒時,減少泵站取水量;來流低於等於2110立方米/秒時,停止取水;草街電站壩下斷面流量小于331.4立方米/秒時,減小草街泵站取水量;草街電站壩下斷面流量小于327立方米/秒時,草街泵站停止取水,以保障長江、嘉陵江相關斷面生態流量要求。
(二)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新建聖中水庫對金剛沱泵站提水進行調蓄,基本不改變所在河流水文情勢,運作期利用生態放水管將上游來流量全部下泄,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已建玉灘水庫11月至次年4月加大生態流量下泄,不小于壩址斷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5%。對鹽井河、孫家口、鄧家岩等3座已建調蓄水庫及區域內同心、金堂、關門山、龍水湖、三奇寺、衛星、上游(永川)、化龍、青雲、玄天湖、三江、小北海、上游(大足)、雙河、白鶴等15座已建中型水庫,下階段開展生態流量泄放措施改造專項設計,在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態流量泄放措施改造,並增設流量線上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5月至10月按不小于壩址斷面多年平均流量的30%、11月至次年4月按不小于壩址斷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5%下泄生態流量。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水源區和調蓄水庫水質保護。將水源取水口劃定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保護和管理;工程通水前對草街泵站取水口上游梨子林砂石碼頭、草街航道基地等影響水源水質安全的設施進行拆遷。聖中水庫蓄水前進行庫底清理,各調蓄水庫劃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採取物理隔離等措施,加強對庫周污染源的管理,禁止在庫區開展水産養殖。加強運作期水源區、調蓄水庫水質監測,建立水質監測與管理資訊系統,以及預警、聯防和應急協調機制,確保供水安全。
加強受、退水區水污染防治。地方政府應堅持“以水定産”,嚴格限制受水區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同時儘快修編並嚴格落實《重慶市渝西水資源配置工程受退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15-2030)》及地方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受水區城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能力建設滿足本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工程供水應按照“三先三後”原則,在確保調蓄水庫水質達標,受、退水區城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能力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加強地下工程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及預報,嚴格控制爆破技術,儘量減少隧洞施工涌水量,採取應急供水、修建應急替代水源等措施,保證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響。
(四)加強水生生態保護。優化施工時間,涉水施工儘量避開魚類繁殖期,施工前採用專業驅魚設施驅魚;加強對工程河段的巡查,發現受傷長江鱘、胭脂魚、圓口銅魚等珍稀特有魚類時,應採取應急救治措施,並向相關部門報告;設置生態警示牌,嚴禁施工人員擅自捕魚等活動。
下一步開展泵站取水口卷吸效應試驗研究,根據試驗結果優化取水口工程設計,減緩泵站卷吸效應對魚類資源的影響;運作期每年産漂流性卵魚類産卵高峰期4月至7月,在保障供水安全的前提下,金剛沱泵站實施3次停止取水措施,每次停止取水不少於3天。在金剛沱泵站取水口下游關刀磧建設1萬平方米人工魚巢示範區,依託重慶南方大口鯰原種場實施增殖放流,放流對象為胭脂魚、長薄鰍等魚類,結合人工魚巢示範區建設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開展“歷史苗汛”發生規律研究,依託水情測報系統和水生生態監測結果,建立金剛沱取水口優化調度響應機制,優化工程取水調度方案。
(五)做好陸生生態保護。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優化施工佈置,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施工和蓄水前分別對施工區及水庫淹沒區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發現的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救助措施,避免在珍稀保護野生動物繁殖季節進行高噪聲爆破等施工。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針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開展生態修復。
(六)其他環境保護措施。下階段,應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選址選線和施工方案,盡最大可能避讓或減少佔用生態保護紅線。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區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保護。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通水。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生態流量、水源區保護和受退水區水環境治理、取水口魚類早期資源量減緩影響、增殖放流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以及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北碚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生態環境局,分別組織開展工程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單位,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9月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北碚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生態環境局,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9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