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向洋水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重慶市雲陽縣向陽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渝向水司文〔2020〕1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重慶市雲陽縣北部,壩址位於長江一級支流湯溪河水系團灘河干流河段,工程任務以城鄉供水和農業灌溉為主,結合防洪,兼顧發電,併為當地鄉村振興創造條件。水庫正常蓄水位456米、死水位390米,總庫容1.1億立方米,調節庫容0.9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7739萬立方米,其中城鄉生活供水3440萬立方米、工業供水2467萬立方米、灌溉供水1832萬立方米。灌溉面積7.03萬畝,其中新增5.58萬畝、改善1.45萬畝,無新開墾耕地。電站總裝機0.42萬千瓦。工程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引水系統、輸水工程、壩後電站等組成,其中擋水建築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130米;泄水建築物包括左岸2孔溢洪道和單孔泄洪洞,均採用挑流消能;引水系統從庫區取水,在右岸佈置塔式進水口,採用疊梁門分層取水;供水、發電共用一條引水隧洞;輸水工程管線總長109公里。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湯溪河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項目實施將對流域水環境、水生態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資源和水文情勢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工程實施後,團灘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將由現狀2.4%提高到30.96%。壩上河段急流生境將變為庫區緩流生境,壩前最大流速將從1.34米/秒降為0.05米/秒。受工程調蓄和供水影響,枯水年3月至11月水庫下泄流量減少,其餘月份下泄流量增大。
(二)水環境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庫尾、壩下及團灘河、湯溪河、澎溪河等部分斷面現狀水質超標。工程運作後,工程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庫尾上游、庫區和壩下河段水質造成不利影響。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3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部分輸水隧洞施工涌水將造成附近地下水水位下降,可能影響周邊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的居民生活飲用水。
(三)水生生態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評價河段分佈有魚類109種,含國家和重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7種。工程建設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流水性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工程運作後下泄流量變化、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陸生生態影響。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描述,評價區主要以暖性針葉林、落葉闊葉林、竹林、常綠闊葉灌叢、落葉闊葉灌叢及灌草叢為主,分佈有黑鳶等國家和重慶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五)其他影響。項目施工期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下泄流量不低於1.31立方米/秒,5月至10月下泄流量不低於2.63立方米/秒,每年4月至5月各實施一次生態調度,營造相應月份2年一遇洪水過程,每次持續5天,促進壩下魚類産卵。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內預埋的專用放水管、電站生態放水管和發電機組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或生態放水管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壩下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水庫生態環保清理,運作期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禁止發展網箱和投餌養殖。結合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疊梁門設計。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監測系統,運作期對河段水溫進行全面監測。強化庫區、受退水區水污染治理,聯合相關部門嚴格落實《重慶市雲陽縣向陽水庫水污染防治規劃(2015-2030)》(雲陽府〔2018〕253號),履行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確保庫區水質安全。工程供水應按照“三先三後”和“增水不增污”的原則,在確保受水區城鎮、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本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加強地下工程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通過超前地質預報等方式,採取“堵截排”綜合措施,確保不對周邊居民生産生活用水造成影響。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向陽水庫庫尾16.8公里團灘河干流河段、向陽水庫壩下12.3公里團灘河干流河段,支流小河庫尾以上9.2公里河段、後葉溝庫尾以上8.3公里河段、帆水河庫尾以上及其支流共9.7公里河段,以及三峽水庫在湯溪河175米回水線以上2公里至湯溪河入長江口38.5公里河段劃為棲息地保護河段,進行生境修復與保護,原則上不再建設攔河建築物,蓄水前拆除團灘電站、雙龍一級電站及團灘河壩下2處取水水壩,恢復河流連通性。棲息地保護河段設置界碑,常年禁止一切漁業活動。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明確棲息地保護和管理措施、責任分工、資金保障等要求,相關投資納入本工程投資。採取升魚機系統過魚,下階段開展升魚機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結構和參數,制定過魚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工程蓄水前在壩下永久徵地範圍內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齊口裂腹魚等魚類,放流規模為12萬尾/年,結合魚類棲息地保護需要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
(四)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優化施工佈置,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施工和蓄水前對施工區及水庫淹沒區野生動物進行驅趕,對發現的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救助措施,避免在珍稀保護野生動物繁殖季節進行高噪聲爆破等施工。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針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可以同步開展生態修復。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相關電站和水壩拆除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嚴格落實各項移民安置環保措施。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可研、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疊梁門分層取水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含小水電和水壩拆除方案)、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階段落實情況、水庫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生態調度、增殖放流、水溫恢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在可研、初步設計等階段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公司應當重新報批環評。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後運作5年,應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以及雲陽縣生態環境局,分別組織開展工程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單位,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9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雲陽縣生態環境局,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9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