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滬通鐵路500千伏太行太徐線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鐵四局集團電氣化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滬通鐵路500KV太行太徐線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中鐵四電函〔2019〕22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該項目對滬通鐵路500千伏太行太徐線進行改造,拆除原太行太徐線11基塔,新建10基塔與原路徑連接,改造線路全長約2.3千米,途經上海市嘉定區和江蘇省蘇州市。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應設置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按要求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三)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竣工後,須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作。
四、我部委託上海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局),分別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海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局),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9月2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東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9月29日印發